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样本条款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 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5) 乙方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监会的要求。 (6) 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 等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中止、终止乙方的服务。 (7) 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应急措施。 (8) 乙方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中电集团同意,当乙方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9) 乙方出现其它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 (10) 乙方向中国银监会提交的每份监管报告副本将提交甲方经营班子审核。 (11) 乙方每季财务报表将于下一个月第十个工作日提供给甲方经营班子审核。 (12) 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甲方存放资金的安全额支付需求。 (13) 乙方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甲方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14)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对乙方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并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对风险评估报告所述之问题进行整改。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 乙方是依法存在的金融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政府批准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 乙方所持有的《金融许可证》经合法取得并持续有效; 4. 乙方确保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指标。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 乙方是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乙方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 3、 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政府批准以及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发生任何法律上的冲突。 5、 乙方确保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指标。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 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4) 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8.2.1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8.2.2 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8.2.3 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8.2.4 乙方签署本协议与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公司章程。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依法设立、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4.1 乙方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4.2 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4.3 乙方保证其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资金来源符合中国适用法律的要求,并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4.4 乙方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代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或持有的情况。 4.5 乙方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股份认购对象的情形。 4.6 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是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 乙方是依法存在的金融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政府批准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作为贵州中泰的股东,在本协议签署日向甲方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8.2.1 合法拥有标的股权的完整权利,标的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会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股权不能合法转让到甲方名下,亦不会因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而导致甲方受到利益损失,否则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贵州中泰的其他现有股东已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8.2.2 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注册资本已由股东合法、足额缴纳,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亦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及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8.2.3 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方式为他人代持贵州中泰全部或部分股权,或由他人代其持有贵州中泰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情形。 8.2.4 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从事目前正在经营的业务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许可、证照、登记、备案,并遵守与所属行业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没有受到任何可能导致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指控,也不存在任何依合理判断可能导致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遭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情况或者事件。 8.2.5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提供的有关贵州中泰的财务报表及全部业务合同,公允地反映了贵州中泰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及相应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 遗漏或误导。 8.2.6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除已向甲方披露及《标的股权审计报告》和《标的股权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内容外,贵州中泰不存在任何应付而未付的职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福利费。就贵州中泰部分员工系通过驻马店市君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科技”)以君泰科技的名义在河南当地代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乙方确认,因交割日前的代缴事宜而导致贵州中泰受到处罚或承担损失,乙方应向贵州中泰予以全额补偿。 8.2.7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除已披露情形外,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的债务、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侵权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在可预见的范围内,亦不存在导致前述债务或法律责任发生的可能。如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因交割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但未向甲方披露的事项发生了任何支出或承担了任何损失,乙方向贵州中泰予以全额补偿。 8.2.8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除已披露情形外,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对其财务报表上记载的资产均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资产负债表和相关附属文件包括了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实际全部拥有的资产和权益;该等资产之上并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质押或留置或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贵州中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8.2.9 乙方承诺在过渡期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甲方书面同意或适用法律要求以外:乙方在过渡期间对标的股权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标的股权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确保标的股权不存在司法冻结及任何在先的他项权利;合理、谨慎地运营、管理贵州中泰;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股权价值减损的行为;不从事任何对标的股权及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为。 8.2.10 乙方承诺及时将对本次交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标的股权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