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收 样本条款

交 收. 5.1 除非另有協定,客戶同意當交銀國際代客戶進行一宗買入或賣出的交易後,視乎情況,客戶將在到期交收日,就買入的證券的交付或記入保 證金戶口貸方,付款予交銀國際,或就售出證券的支付款項,交付賣出的證券。
交 收. 北向交易將遵循 A 股股票的交收循環。中港通證券交易交收方面,中國結算將於 T 日在其參與者(包括作為其結算參與者的香港結算)的證券帳戶記帳或扣帳而無需付款,與該交易有關的款項交收將於 T+1 日完成。中港通證券所有權在收到付款確認時才會過戶。因此閣下必須明白,對於成交單據而言,交收日應當為證券和現金都已交收的 T+1 日。
交 收. 3.1 閣下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令本行可以及時的方式根據有關交易所、清算所及埸外交易市場的要求進行交收及交付證券或其他資產,包括但不限於適時繳付合適的款項及/或交付證券或其他資產予本行以便完成交收及交付程序。
交 收. 3.1 就每宗有關交易而言,除非另有協議或經紀已經代客戶持有足以用作交收的現金或證券,否則,客戶須於經紀已經就有關交易通知客戶的交收時限前(不管口頭或書面):
交 收. 6.1 除非另有協定,客戶同意當中港通證券代客戶進行一宗買入或賣出的交易後,視乎情況,客戶將在到期交收日,就買入的證券的交付或記入保證金戶口貸方,付款予中港通證券,或就售出證券的支付款項,交付賣出的證券。
交 收. 32.1 客戶於本公司可能認為必須以根據有關交易所或其他市場的規定作出交付或付款的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提供證券、合約或商品,以交付出售,或向本公司提供資金,以供支付買入的證券、合約或商品。除非另行協定或倘本公司現已代表客戶持有現金或證券、合約或商品交收交易,客戶將於本公司就有關交易可能知會客戶的時間前:
交 收. 2.1 為免生疑,此等特別條款概無內容使本公司有義務向客戶授予或維持任何保證金或信貸融資。
交 收. 2.1 除非另行協定,客戶同意,當本公司代表客戶訂立買入或賣出證券交易-保證金,客戶將於到期交收日(或本公司可能知會的其他時間)及於該地點向本公司作出付款,從而交付已買入證券或於客戶的保證金帳戶進帳、或以貨銀兩訖的方式向本公司交付完整所有權的證券(視乎情況而定)。
交 收. 11.1. 客戶同意,根據國泰君安證券知會之金額及時限,以現金支付與期權合約有關之認購或認沽期權長倉之應付期權金。若國泰君安證券並未指明時限,則客戶需要遵從該等時限要求在該要求提出之時起計2個小時內(如國泰君安證券要求,則更早之時間)支付。國泰君安證券可在接受客戶認購或認沽期權長倉之指示之前,要求客戶安排支付期權金,亦可以國泰君安證券之絕對酌情權,不時訂立其認為合適之其他期權金支付規定。
交 收. 5.1 有關臨近到期之非 LME 未平倉合約,如屬多單持有者,客戶須於首次通知日或最後交易日較早者的前一個工作日,如屬空單持有者,即須於最後交易日前一個工作日,指示直達作出平倉,或交直達根據該等合約時所需之所有款項、證券、財務票據、文件及其它財產,以便能夠根據交易所或結算公司之規則辦理交收手續,否則直達可毋須事前發出通知,執行依照其認為適合之辦法及條款代本客戶等辦理將有關合約平倉、結算或交收手續。LME 未平倉合約之交收需依照附表Ⅱ“LME 電子交易須知”中 LME合約交割款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