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价的支付 样本条款

交易对价的支付.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款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
交易对价的支付.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景谷林业本次交易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1) 在《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生效、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景谷林业应当向京保基金、技改基金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向崔会军、王兰存支付
交易对价的支付. 交易对价分为三次支付,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1、 第一阶段付款:在乙方将目标公司设立完成,并向商标局正式递交将“好礼客”、“早宜点”商标转让给目标公司的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其中:向王勇支付定金人民币 375 万元;向王竹林 支付定金人民币 50 万元,向丁剑锋支付定金人民币 50 万元,向陈向军支付定金 人民币 25 万元; 2、 第二阶段付款: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根据对目标公司的估值和收购股权比例,甲方于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若有)协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交易对价的 80%(含已支付的定金); 3、 第三阶段付款:完成目标公司相应收购股权及增资(若有)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即交易对价的 20%。
交易对价的支付. (1) 协议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前,广州嘉合向公司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50.00%,即 4,500.00 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 (2) 协议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满 6 个月前,广州嘉合向公司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50.00%,即 4,500.00 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 (3) 协议双方同意,上述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沃森生物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交易对价的支付. 2.2.1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转让方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应取得的8,845.14万元交易总对价,由甲方自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如有),向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2.2.2 各方确认,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本协议第2.2.1条项下所述交易对价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汇出,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本协议项下交易对价的义务。 2.2.3 各方同意,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交易对价被退回,豁免甲方的延期付款责任。
交易对价的支付. 均胜电子及普瑞控股应分别支付收购对价的 50%。 收购对价应在满足所有交割条件且卖方已向买方发送满足交割条件的书面信息的当月最后一天到期应付;或者,如果交付条件在某个月月底前少于 10 个营业日内已经满足或被放弃,收购对价在下个月的最后一天到期应付,并且在每一种情况下,如果某个月的月底不是营业日,则收购对价在该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或在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日期到期应付。如果所有交割条件已经满足或被放弃后至付款日期超过 10 个营业日,买方应按收购对价以年息 4%的利率向卖方支付超出期间的利息,直至付款日期。上述利息应与收购对价同时到期应付。 收购对价应通过电汇的方式支付。任何与电汇有关的费用和开支,应由买方承担。
交易对价的支付. 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中,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对价。 2、 标的股权的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成功摘牌标的股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名册变更;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对价的支付. 根据《投资协议》,长荣股份应通过签署一式两份的无条件的认购证书并将其及时的不迟于在海德堡向长荣股份以书面或文本形式确认海德堡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已经根据投资协议约定通过增加股本的决议并提供该决议的副本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后送达海德堡的方式认购增发股份。 在两份认购证书均送达至海德堡和海德堡以书面或文本形式(书面确认)确认收悉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长荣股份应将全额总认购价款不可撤销的计提并不经任何抵扣向海德堡的指定银行账户付款,最终由海德堡董事会自由处置。
交易对价的支付. (1) 现金对价的支付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省城投集团支付其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对价的 15%。 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将现金对价一次性支付至省城投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上市公司取消本次配套融资或本次交 易配套融资部分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则上市公司应以自有或自筹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并在本次重组获得批准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现金对价,省城投集团仍应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
交易对价的支付. 上市公司代表其与控股子公司点甲创投组成的联合体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1,500.00 万元,在增资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付至上海 CA 指定银行账户。上市公司将在增资协议生效后1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合计16,902.55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 CA 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