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 样本条款

交易规则. 本产品A份额申购及赎回的交易规则详见下表: 申购/赎回发起时间 申购/赎回申请受理日
交易规则. 1、采购预算在30-40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采购人事先确定需求标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选择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竞价,系统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为服务供应商。
交易规则. 本理财产品的具体交易规则以本协议对应《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为准。三、
交易规则. (一)理财产品份额分类
交易规则. (一)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任一采购包的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会议服务。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交易规则. 1.理财产品认购 本理财产品面向经东莞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及以上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或者延长募集期,投资者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投资者在募集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17:00 前可进行撤单,银行将退还投资者全部投资款项。
交易规则. 2.1 甲方注册手机号收款功能的账户,应满足账户有实际资金交易发生,如取现、转账、消费等。
交易规则. 客户可以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和电子渠道向中国银行提交本产品的交易申请。若客户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提交交易申请,需按营业网点柜台要求认真填写并 审核相关交易凭证,包括姓名、交易品种、金额、证件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等要素。 若客户通过电子渠道提交交易申请,须按照电子渠道中预设条件和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在电子渠道交易本产品。客户的交易记录以电子渠道展示界面或营业网点柜台提供的交易凭证为准,客户所有通过电子渠道提交的指令均视为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客户交易时,应确保在其交易账户中拥有足够的可供交易的资金。
交易规则. 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购买理财产品时,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在乙方开立的相应账户;若甲方为个人投资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在乙方开立的相应账户,具体交易规则以本协议对应《产品说明书》为准。
交易规则. (一)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