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 样本条款

交易规则. 本产品B份额申购及赎回的交易规则详见下表: 申购/赎回发起时间 申购/赎回申请受理日
交易规则. 1、采购预算在30-40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采购人事先确定需求标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选择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竞价,系统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为服务供应商。
交易规则. 本产品F份额申购和赎回的交易规则详见下表: 申购/赎回发起时间 申购/赎回申请受理日
交易规则. 客户可以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和电子渠道向中国银行提交本产品的交易申请。若客户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提交交易申请,需按营业网点柜台要求认真填写并 审核相关交易凭证,包括姓名、交易品种、金额、证件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等要素。 若客户通过电子渠道提交交易申请,须按照电子渠道中预设条件和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在电子渠道交易本产品。客户的交易记录以电子渠道展示界面或营业网点柜台提供的交易凭证为准,客户所有通过电子渠道提交的指令均视为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客户交易时,应确保在其交易账户中拥有足够的可供交易的资金。
交易规则. 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购买理财产品时,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在乙方开立的相应账户;若甲方为个人投资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在乙方开立的相应账户,具体交易规则以本协议对应《产品说明书》为准。
交易规则. 1.理财产品认购 本理财产品面向经东莞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及以上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或者延长募集期,投资者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投资者在募集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17:00 前可进行撤单,银行将退还投资者全部投资款项。
交易规则. (一)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行采购;
交易规则. 客户应通过电子渠道向中国银行提交本产品的交易申请,按照电子渠道中预设条件和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在电子渠道交易本产品。客户的交易记录以电子渠道展示界面为准,客户所有通过电子渠道提交的交易申请均视为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产品交易方式为即时交易。
交易规则. 账户贵金属仅支持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客户可通过营业网点柜台以及电子渠道向中国银行提交本产品的交易申请,仅可先买入后卖出。若客户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提交交易申请,需按营业网点柜台要求认真填写并审核相关交易凭证,包括姓名、交易品种、金额、证件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等要素。若客户通过电子渠道提交交易申请,须按照电子渠道中预设条件和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在电子渠道交易本产品。客户的交易记录以电子渠道展示界面或营业网点柜台提供的交易凭证为准,客户所有通过电子渠道提交的指令均视为客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客户买入账户贵金属成交后,中国银行将从其交易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账户资金(金额为买入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增加客户的相应账户贵金属持有数量。客户完成卖出账户贵金属操作,中国银行将扣减相应的账户贵金属持有数量,同时在其交易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金额为卖出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客户最终成交价格以中国银行向客户展示的交易成交界面结果或营业网点柜台提供的交易凭证为准。 客户可以对中国银行系统所记录的以人民币买入的账户黄金,在具备转换功能的地区营业网点柜台(如天津分行等,具体营业网点柜台信息可咨询 95566)进行“账户贵金属转换实物贵金属”操作。客户申请办理账户黄金转换实物业务,必须已经在中国银行开办黄金积存业务,客户卖出账户黄金的同时按中国银行黄金积存份额卖出价买入整数克数的黄金积存份额。在符合提取条件后,客户可申请提取中国银行投资类品牌实物“中银吉祥金”。黄金积存业务按照客户与中国银行签订的《贵金属积存业务协议》执行。
交易规则. 客户在营业网点认购本理财产品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平安银行借记卡,具体交易规则以本协议对应产品说明书为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