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样本条款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并完全且直接导致被保险人于 30 天(含)内在境外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经救援机构许可,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身故地,我们负责承担该名亲属经济交通方式下的往返费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为您提供下列服务:

Related to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身故保险金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承諾の義務 (1)当社は、託送供給契約の申込みがあった場合には、(2)(3)(4)に規定する場合を除き、承諾いたします。

  • 個別項目減價及違約金之合計,以標價清單或詳細價目表該項目所載之複價金額為限 (二)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者,未列入標價數量清單之項目或數量,其已於契約載明應由廠商供應或為廠商完成履約所必須者,仍應由廠商負責供應,不得據以請求加價。如經機關確認屬漏列且未於其他項目中編列者,應以契約變更增加契約價金。

  •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委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资产管理合同所提及的投资目标不构成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在某些情况下,资产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偏好考虑是否适于参加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进一步承认,资产委托人完全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资产委托人投资于本资产管理计划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フリガナ 還付金受取りのための口座 (住宅名義人の口座に限る) いずれかの□に○印 を付けてください。

  • 反社会的勢力の排除 規定第29条〕 2007年7月24日付での全国銀行協会「反社会的勢力介入排除に向けた取組み強化について」の申し合わせに準拠して、本条は定めています。

  • 一般規定 5.1 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就其管理的所有集體投資計劃行事時,不得購入任何附帶投票權的股份,致使其可對發行機構的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