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计算基数,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款。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_。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中标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服务费。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下浮 20%计取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 缴纳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本项目代理服 务费用。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的收费标准下浮 10%执行; 缴纳时间:招标工作结束并履行完毕代理合同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按差额定 率累进法 80%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中宏嘉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双桥南路支行 账 号:1105 0102 4100 0000 0782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 [2011]534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按中标总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执行服务采购相应费率下浮 10%,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计算; 缴纳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条款; 缴纳时间: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执行服务采购相应费率,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 5%计取; 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缴纳信息:(此账户不可缴纳保证金) 开户名(全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东大街支行 账 号:1105 0165 5700 0000 0766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