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与付款. 6.1 供应商有权在合同、采购订单或相关变更订单(如有)中确定的日期收到合同价格的付款。对于按时间进行的工作,价格应根据合同或采购订单中规定的费率确定。如果没有就费率达成协议,则应适用供应商对其他客户和类似工作适用的费率。合同价格及其任何部分不包括关税、预扣税、增值税、销售税或类似税费,该等税费应根据适用的法律增加到任何账单上。
6.2 除非合同或任何相关变更订单中另有约定,
a) 款项应在供应商开具账单之日起三十(30)天内到期并支付,
b) 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按以下方式开具进度付款账单:在生效日期后五(5)天内开具合同价格三分之一(1/3)的金额,在所报备货期过半后开具合同价格三分之一(1/3)的金额,在预定交货日期后四十五(45)天内开具合同价格三分之一(1/3)的金额;以及
c) 按时间计算的价格付款可每两周开具一次账单,或在供应范围完成后开具账单,以先到者为准。
6.3 如果买方不遵守约定的付款日期,无论在判决前还是判 决后,供应商都有权在没有发出明确付款提示的情况下,对逾期款项从到期日起至支付逾期款项止,按年化 6% 的利率逐日计收违约利息。
6.4 在任何逾期付款期间,在不限制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供应商保留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暂停履行其所有义务和责任的权利,直至未付和逾期账单全部付清。在支付到期账单后,交货期和任何其他受影响的期限应相应调整。如果任何账单超过六(6)个月仍未支付,供应商应有权根据第 14 条将相关采购订单视为被买方取消。供应商应有权获得对其费用和损失的全额赔偿,包括任何法律费用和因未交付供应范围的销售收入减少而产生的损失。
6.5 如果买方和供应商同意由买方以供应商为受益人开具信 用证,则该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可展期的,并由供 应商指定的银行保兑;如果没有指定,则由供应商住所 国的一流银行保兑。该等信用证项下的付款应根据供应 商出示的账单以及提单、空运单或仓单(以适用者为准)或双方约定的任何文件后见票即付。
6.6 如果在报价单日期后,由于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命令、条例或细则的颁布或修订,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成本和/或履行时间增加,则增加的金额应加到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日期相应调整。
6.7 买方无权抵消任何到期金额,无论是否到期或经供应商确认。
价格与付款. 5.1 订单中规定的价格具有约束力。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所有价格均为完税后交货 (DDP)价格(根据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包含包装)。显示的价格均为净价格;法定税应在开具发票时每笔另行在发票中收取。
5.2 供应商的发票应注明采购订单信息(包括采购订单编号、采购订单日期、数量和价格),每个单个项目(批次)的编号以及发货单编号。否则,将因无法处理,而被视为未收到。 发票副本或复印件也应按上述内容进行标记。
5.3 在货物验收和收到发票后,应在三十(30)个工作日内按 3%的折扣付款或在六十(60)天内按发票金额进行付款。如果按时付款,付款应视为及时。付款须以发票核实为准。如 果发生交货不及时,福尔波西格林输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有权保留付款,直至货物完 整交付,而且保证福尔波西格林输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不会遭受任何税收、贸易折扣或类似价格下降的损失。供应商有义务提供材料质检单、测试证书、质量文件或其他需求文件,接受货物的前提是供应商已提供上述此类文件。付款的期限应在完全交货后开始计算。如果提前交货,则允许付款的期限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开始计算。
5.4 货物的费用一旦由福尔波西格林输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支付,则此类货物应成为福尔波西格林输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无债权财产。仅可向供应商付款。不得延伸或延长所有权保留期限。 当法庭宣判或无争议的情况下,供应商应有权抵消其反诉。仅当反诉基于同一合同关系时,供应商方可声明保留权。
价格与付款. 8.1. 价格与付款。客户应根据本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条款使用清算资金全额支付产品费用。付款货币应为发票指定的货币。除 迈日仑 另有约定外,支付方式应为电子资金转帐方式。客户应在相关支持服务的期限到期前全额支付其需要支付的任何服务费用。
8.2. 付款时间至关重要,如果客户未能支付任何到期的款项,那么客户将被立即视为违约。迈日仑 可在不损害 迈日仑 的其他权利且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取消产品订单、推迟出货、暂停服务、改变付款条件、收回货物、终止协议,并在无需正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从到期日起以逾期余额的月利率 1.5% 收取所有逾期款项的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行政和法律费用。客户欠 迈日仑 的任何其他款项都应立即到期并须予支付。
8.3. 支持服务价格调整。在初始支持期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支持服务的价格或会有所调整。此外,迈日仑 保留在协议期限内随时审查支持费用 的权利。如果审查的结果是客户的价格需要调整,迈日仑 应在调整价格前至少三十 (30) 天将价格调整事宜书面通知客户。
价格与付款. 2.1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根据合同规定执行,未经 L&B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动。
2.2 除另有书面约定外,合同中的所有价格均不包括任何适用的增值税,但应包括所有包装、运输、交付、保险成本和费用或其他费用,此类费用均应符合合同以及商品或服务的规格。
2.3 卖方应在商品或服务交付时或交付后向 L&B 开具发票。发票的支付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所有发票都应在 L&B 收到发票后六十 (60) 天内支付。
2.4 L&B 有权从应支付给卖方的应收款项中冲抵应向卖方收取的任何应收款项。
价格与付款.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合同和订单中载明的价格应视为固定价格,不得作任何修改。在任何情况下,因任何原因作出的价格变化只有在采购商提前以书面形式接受的情况下才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在所有情况下,若供应商不履行规定,包括供应缺陷材料或延迟交付,则采购商有权中止向供应商支付到期款项,且不影响计算任何利息或处以违约金 (只要供应商未补救其不履约责任或提供其遵守合同或订单条款的能力的适当保证)。
价格与付款. (a) 产品、数字服务、维护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的价格/许可在福斯确认的报价单或订单,或当前价格表中列🎧。 价格/许可含销售税(增值税)。
(b) 福斯将对您的订单收取管理费用,您在福斯网站上用信用卡支付的订单除外。
(c) 福斯可能会根据认可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您的订单收取运费。
(d) 福斯可能会要求支付预付款。
(e) 福斯可能会对逾期付款收取合理的利息。
价格与付款. 此项服务免费。Visa 保留不时收取费用或修改费用的权利。
价格与付款. 7.1 未经书面同意,根据任何采购订单发运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得以高于采购订单上所示的价格开具发票。价格中应包含任何许可费。
7.2 除非采购订单上明确注明,否则价格中不得包含包装、装箱、运输、快递或搬运费用。发票中须分项列明运输费用、税费、关税、进口税或政府单独征收的附加费。
7.3 若采购订单中遗漏了价格,则双方约定供应商的价格即为当前市场的最低价格。
7.4 现金折扣将从客户收到可接受发票之日起计算,或从收到依据本采购订单装运的货物之日起计算,以二者之中较晚者为准。
7.5 除非本采购订单另有规定,否则货物价格应包括本采购订单生效之日起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及及地方税费。
7.6 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客户应在 60 天内按正确开具的发票支付货款。应按供应商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付款。
7.7 在不限制客户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情况下,客户可随时将供应商对客户应负的任何责任与客户(及其关联公司)对供应商应负的任何责任相抵销。此外,若供应商未能履行其任何义务,则客户可在通知供应商后暂停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价格与付款. 4.1. 货物及/或服务的价格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在合同期限内保持不变。
4.2.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货物及/或服务应支付的价格:
4.2.1. 不含增值税或其他营业税;且
4.2.2. 包含货物的所有包装费、打包费、装运费、运费、 保险费和交付费用,与提供服务相关的所有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和其他开支,以及就货物及/或服务 而言可能不时应付的所有关税、许可费、证照费和 税收(增值税和其他营业税除外)。
4.3. 若合同规定就任何货物或服务应支付增值税或其他营业税,林德仅须在收到有效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时支付该等税收。
4.4.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且在供应商遵守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林德应在收到供应商正式填妥的准确发票所在月份的下个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及/或服务的价款。上述发票仅应在有关货物交付给林德后或有关服务完成后由供应商开具。发票必须始终包含正式订单编号,并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林德的任何规格要求。
4.5. 林德可以扣留任何发票中包含的任何有争议或凭证不充分的价款。林德有权从其在合同项下已欠供应商的任何款项中抵消供应商欠林德或林德集团旗下任何其它成员公司的任何款项,或作为一项债务追偿上述款项。
价格与付款. 8.1 客户应按附录中的规定支付产品的的价款。
8.2 设备价格不包括且客户应支付:
i) 额外工具或设备(如起重机、升降机)的费用以及将设备从地面装卸平台运到安装区的一般费用;
ii) 增值税;
iii) 出口或进口关税或其他海关费用(如适用)以及 iv) 储存和索具。本协议及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包括第 5.2 条和第 6.2 条)中所述的进一步费用也可适用。
8.3 对产品的付款将按照附录中规定的适用付款条件进行,如果没有指定付款条件,则从发票日期起 30 天内付款。所有的根据发票向迈日仑支付的产品款项均应以迈日仑已入账金额为准。付款货币应为发票指定的货币。除迈日仑另有约定外,支付方式应为电汇。
8.4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在建立信用账户之前,与新客户有关的所有业务都是以现金方式支付。任何信用额度的发放都以迈日仑在迈日仑发票上规定的日期或之前收到付款为条件。如果在到期日之前或到期日未付款,迈日仑可能立即收回信用额度,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未付款项都将立即到期并须予支付。
8.5 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所有的价格和费用都不包括增值税,增值税将以增值税发票当日生效的税率支付。
8.6 客户根据协议向迈日仑支付款项的时间为合同的基本要素。迈日仑可将未提及特定发票的任何付款适当地分配给任何未付发票。
8.7 任何销售奖励或应付给客户的其他款项将迈日仑指定的方式支付。
8.8 如果客户未能支付任何到期的款项,那么客户将被立即视为违约。迈日仑可在不损害迈日仑的其他权利且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取消产品订单、推迟交货、暂停服务、改变付款条件、收回货物、终止协议,并在无需正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从到期日起以逾期余额的月利率 1.5% 收取所有逾期款项的利息。客户欠迈日仑的任何其他款项都应立即到期并须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