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1) 北京锦湖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及相关规定,北京锦湖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2007 年企业减按 18%计征企业所得税,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减按 20%计征企业所得税。
2) 北京京华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北京京华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以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税率。
3) 北京市鑫建欣苑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丰国税批复[2006]041391 号文,北京市鑫建欣苑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免征企业所得税。
4) 北京市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京科高字 0711008A22016 号证书批准,北京市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5)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 2008 年 12 月 18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0811000192)及北京市石景山区地税局减免税备案通知书(石地税苹减备[2007]002 号)、石景山区地税局五里坨税务所于 2009 年 5 月出具的《受理备 案通知书》及该所于 2010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备案 表》批准,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税率优惠。
6) 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朝税-税减准[2007]401号文批复,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符合综合利用企业免税规定,公司取得的综合利用收入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7)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 2008 年 12 月 18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0811000205)及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作 出的《2006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年审合格通知书》(昌国税•所审字[2007]第 0344 号),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2009、2010年度减半按 7.5%征收企业所得税。
8)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企业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京科高字 0711007A00158 号与 GR200811002186 号)并经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减免税备案表备案及石地税苹减备[2007]003 号、京石企备通 [2009]44004 号批复,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所得税。
9) 北京星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于 2006 年 5月 10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京科高字 0611005B01138 号),北京星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企业所得税率。
10) 北京建华布朗尼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地方税务局门国税函(0000)04010001 号批复,北京建华布朗尼混凝土有限公司 2007 年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 年至 2012 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
11) 北京金之鼎化学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京科高字 0711007A00190 号),公司 2007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企业所得税率。
12)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综证书(京)第 2007-303 号)并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批复[2005]02138 号批复,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13) 北京纳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北京纳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 2007年至 2010 年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企业 所得税。
14) 北京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认定证书统一编号: GR200811002145)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1994]68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率为 15%,自成立之日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免税期为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减半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5) 巩义通达中原耐火技术有限公司:巩义通达中原耐火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及 2009 年 10 月 29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豫科[2009]134 号《关于认定河南省 2009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2009年度经河南省巩义市地方税务局进行备案,2009、2010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 15%税率计算缴纳。
16) 大厂金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大厂金隅新型建材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八十九条和财税[2008]116 号、财税[2008]46 号、国税发[2009]80 号文件规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标的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财税[2001]111号、财税 [2015]116号)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等法律法规,本次转增注册资本,不作为法人股东的投资所得,不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事宜。 因此,本次明阳有限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中,法人股东中山明阳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次整体变更的转增股本,不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事宜。 因此,本次明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法人股东中山明阳、深创投、智创投资、智强盛赢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91,335.54 91,886.80 教育费附加 91,335.54 91,704.80 房产税 215,604.70 247,508.40 土地使用税 1,113,276.00 859,707.00 资源税 其他税费 9,092.04 9,243.49 合 计 1,450,890.48 1,272,670.66
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
企业所得税. 本项目企业所得税为收入的 25.00%。
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 号)的相关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 号),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完成 转制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项目利润计算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1 预计销售收入 122,539.74 2 项目建造成本 59,5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