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业务独立 样本条款

保证业务独立. (1) 本公司/本人保证中房股份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2) 本公司/本人保证中房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 保证本公司/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中房股份的业务活动。
保证业务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 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的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 机构、评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诺类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估机构
保证业务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2、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 保证承诺方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 动。 (一)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 取薪酬;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领薪。 2、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体系,且该等 体系完全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证业务独立. 保证诚志股份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证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通
保证业务独立. 1、 保证科华控股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 保证科华控股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 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科华控股的业务活动。”
保证业务独立. 1、 保证汇金通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 保证汇金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 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汇金通的业务活动。”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收购人承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确保本次增持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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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 财务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的资金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执行的税率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批准的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确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纳税的情况。

  • 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 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 资产独立 在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包括自行购置、租赁的房屋、固定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保证责任的解除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 保证金的退还 (1) 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 未成交人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人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目 次 本件暗号資産CFD取引のリスク等重要事項について 1 本件暗号資産CFD取引のリスクについて 3 本取引システムを利用した本件暗号資産CFD取引にかかるリスクについて 5 ハードフォークに関する対応方針 7 本件暗号資産CFD取引の仕組みについて 8 本件暗号資産CFD取引の手続きについて 20 店頭デリバティブ取引行為に関する禁止行為 25 当社の概要 28 指定紛争解決機関の連絡先 28 暗号資産CFD取引に関する主要な用語 29 本説明書は、金融商品取引法第37条の3の規定に基づき、金融商品取引業者がお客様に交付する書面で、同法第2条第22項に規定する店頭デリバティブ取引に該当する本件暗号資産CFD取引の仕組みやリスク等について説明するものです。 本件暗号資産CFD取引は、暗号資産現物の受渡しを行わず、事前に取引金額の一部を証拠金として当社に預託したうえで暗号資産の先物取引を行うものであり、売却又は買戻しをした際に、売買価格差等に相当する金銭を授受することのみによ り決済する差金決済取引です。 その取引の仕組みやリスクについては本説明書及び別途交付する「店頭暗号資産証拠金取引約款【みんなのコイン】」等を十分に読み、それら内容を理解し、かつ承諾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