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 5.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期间. 若本次债券为一期发行,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次债券到期日后两年止。若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受托管理人就各期债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到期日后两年止。本次债券合法持有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其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合同》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应向甲方指定账户退还费用之日起两年。第三条 不可撤销
保证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
保证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起算;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保证期间.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且指定经办银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