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成立 样本条款

信托的成立. 本信托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如当日非工作日,则调整为下一工作日)成立: 4.4.1 受托人已就本信托完成信托产品预登记; 4.4.2 委托人已将首期信托资金交付受托人; 4.4.3 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受益人名册及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 (均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上述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已由受益人大会通过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确认; 4.4.4 目标合伙企业已成立并开立用于接收出资的银行账户。 如截至本合同生效满 6 个月时本信托仍未成立,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信托的成立. 4.1.1 委托人已与受托人签署本合同、风险申明书及本合同附件中所需文件,同时已向受托人提交委托人、受益人及其他信托当事人(如有)的基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 份证件、银行卡、关系证明等),并按照 3.1、3.2 条的约定完成初始信托财产交付后,受托人有权宣布本信托成立,信托成立日以受托人发布的成立通知书为准。 4.1.2 委托人追加交付信托财产时,该笔信托财产的追加生效日以受托人出具的《信托财产交付通知书及回执》中确认的交付生效日为准。
信托的成立. 严禁复 3.1 信托的成立与生效 3.1.1 除受托人特别声明外,受托人有权宣布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之后信托成立并生效: (1) 本信托合同和《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已签署且生效; (2) 委托人的财产共有人(如有)已签署《财产共有人同意书》(格式参考本合同附件 (3) 委托人已完成初始信托财产的交付且经受托人确认;
信托的成立. 本公益信托对社会公众进行捐赠募集,现金类信托财产达到人民币 10 万元且满足信托合同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宣告信托成立,开放期内委托人可持续交付信托财产。
信托的成立. 本公益信托对社会公众进行募集,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现金类信托财产达到人民币 10 万元时可宣告信托成立,成立日及成立情况具体以受托人的公告为准: 1、 获得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审批; 2、 获得陶行知教育基金会对本公益信托的批复,已与陶行知教育基金会签署《陶行知教育基金会专项基金设立协议书》并生效; 3、 受托人与信托资金保管人已签署《信托资金保管合同》; 4、 受托人与信托监察人已签署《信托监察协议》; 5、 捐赠项目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筛选标准; 6、 已取得关于陶行知交易基金会“国民信托教育扶贫专项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如上述条件未能全部满足,受托人有权宣布本信托计划不成立。本信托计划不成立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全部信托财产捐赠给陶行知教育基金会,按照“近似原则”运用于“教育扶贫”项目或类似项目。所有已签署相关合同自动终止。此外,受托 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信托成立后,如拟成立后续各期信托用于其他捐赠项目,则后续各期信托满足以下条件后可成立,成立日及成立情况以受托人公告为准: 1、 当期信托及受托人获得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审批(如需); 2、 捐赠项目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筛选标准。
信托的成立. 8.1 信托的成立日 (1) 信托成立日以受托人在其网站(xxxx://xxx.xxxxxxx.xxx/)上公布的信托成立公告为准。 8.2 信托的成立条件
信托的成立. 本信托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如当日非工作日,则调整为下一工作日)成立: 4.4.1 受托人已就本信托完成信托产品预登记; 4.4.2 委托人已将首笔信托资金交付受托人; 4.4.3 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受益人名册及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 (均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上述受益人大会理事会成员名册已由受益人大会通过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确认; 4.4.4 目标合伙企业已成立并开立用于接收出资的银行账户。 如截至本合同生效满 6 个月时本信托仍未成立,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委托人应确保目标合伙企业、目标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实施一切必要的行动以协助受托人通过适当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份额转让、退伙、目标合伙企业解散等)退出目标合伙企业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所有必要的登记/备案程序(该等程序须在本合同解除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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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用结算 1、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印刷费用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2、 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3、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000号)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0000号平安金融中心X座第00-00层)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 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的技术保障等异常情况导致理财销售系统或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认购的情况消除时,产品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认购业务的办理。

  • 一般经营项目 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维修;社会公 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 約の費用 この契約の締結に要する費用は、乙の負担とする。

  • 基金财产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 人力资源部 负责拟定全公司人力资源的规划、策略、政策及制度,管理员工考核和薪酬, 维持良好的员工关系,组织员工培训及发展,为各部门提供人力资源管理的行政支持服务;指导并协助附属公司建立市场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附属公司在岗位编制、费用配置、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审核与监督。

  • 申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 用語 ご説明 い 医学的他覚所⾒のないもの 被保険者が⾃覚症状を訴えている場合であっても、レントゲン検査、脳波所⾒、神経学的検査、眼科・耳鼻科検査等によりその根拠を客観的に証明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ものをいいます 医科診療報酬点数表 手術を受けた時点において、厚⽣労働省告示に基づき定められている医科診療報酬点数表をい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