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背景. 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 2011 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1),制定并颁布的。 2017 年 6 月 30 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颁布。8 月 29日,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 142 号), 规定从 2017 年统计年报和 2018 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 2011 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背景. 2012 年 11 月 1 日,为推进基金管理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投资理财需求与融资服务需求,我会颁布实施《暂行规定》,允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基金销售业务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子公司)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4 年来,子公司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 2016 年 9 月底, 基金管理公司共成立 79 家专户子公司和 6 家销售子公司。其中,专户子公司管 理规模已突破 11 万亿元,存续产品超 1.7 万只。 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子公司逐步暴露出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和风险,而现有规定在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管要求相对宽泛和原则,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引导子公司稳健合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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