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 样本条款

债务转移. (1)2011年11月14日,天津渤海与海航集团签订《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海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航集团将其持有的海航香港100%股权转让给天津渤海,同时约定天津渤海以承继海航集团、海航国际总部对海航香港的负债的方式向海航集团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
债务转移. 10.5.1 攀钢钒钛及鞍钢同意按照其与相关债权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转让文件的规定完成债务转移工作(如有)。该等债务在交割日前发生的除正常利息以外的罚息及其他费用由债务转出方承担,若债务承接方因该等罚息及其他费用而遭受损失,原债务人应向新债务人作出足额补偿;
债务转移. 债务人同意将协议债务转移给受让人,债务转移完成后,债务人不再承担向债权人偿还协议债务的义务; 受让人同意从债务人处受让协议债务,债务转移完成后,受让人按照本协议 的约定向债权人承担偿还协议债务的义务;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协议债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移给受让人;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转让是无偿的,受让人不会就此向债务人收取任何对价。 此次债权人与受让人签署的关于收购销售公司和债务抵销的协议,视为在原还款协议下,债务人和受让人对债权人的还款。 原签订的《关于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向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归还欠款的协议》、补充协议等(以下简称“原还款协议”)有关销售公司承担的还款责任,就债务人向受让人转移的本协议约定的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并按照该协议规定的期限和金额,承担债务人尚未完成的还款责任。 原还款协议和《保证合同》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还款责任人发生变更外,两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保证、承诺等)依然有效。根据原还款协议、《保证合同》的约定以及受让方和债权人的约定,受让人承诺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转移. 反担保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主合同下债务的,反担保人均无条件同意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人未征得反担保债权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债务转移. 除鑫茂科技在本协议内或根据本协议明确承担的债务和责任外,交割日前形成的与目标资产相关的其他债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向鑫茂科技披露的或有事项及或有负债)仍由鑫茂集团承担(应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的除外),因此而产生的诉讼判决、裁定及/或仲裁裁决责任和所发生的所有诉讼及/仲裁费用及或律师费用等由鑫茂集团承担。若鑫茂科技因此而遭受损失,鑫茂集团应向鑫茂科技作出足额补偿。
债务转移.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合同项下的 43,644,458.21 元债务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承担,以后债务的履行、变更、续展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丙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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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条項 第1条(法人会員及びカード使用者)

  •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 安全衛生 安全・衛生管理)

  •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8.1.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一般术语 公司/上市公司/恒泰 艾普 指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157 廊坊新赛浦 指 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廊坊恒泰 指 廊坊开发区恒泰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为廊坊新赛浦之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发股对象 指 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廊坊新赛浦 100%股权 收购价款/交易价格 指 恒泰艾普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款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指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购买其所持有的廊坊新赛浦 合计 100%股权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协议书》 《补充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之补充协议书》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 平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财务顾问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4 号)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指 恒泰艾普董事会通过《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相 关决议公告之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 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立信审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改制更名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 一般事項 第16条 この契約についてのその他の一般的約定については、独立行政法人国立青少年教育振興機構会計規程及び契約事務取扱規則を遵守し、文部科学省が定めた発注工事請負等契約規則を準用するものとする。

  •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