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公共意外責任險 Clause in Contracts

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雙方為被保險人。 每人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每一事故體傷之保險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 (含消費者)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消費者)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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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雙方為被保險人。 每人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每一事故體傷之保險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 (含消費者)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消費者)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貳佰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之保險金額不低於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含遊客)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遊客)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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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資契約

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雙方為被保險人。 每人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每一事故體傷之保險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 (含消費者)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消費者)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乙方應合理評估保險金額,並負擔所有賠償責任,惟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貳佰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之保險金額不低於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含遊客)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 (含遊客)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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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雙方為被保險人。 每人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每一事故體傷之保險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 (含消費者)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消費者)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以雙方為被保險人。每人保險金額不得低 於新台幣貳佰萬元,每一事故體傷之保險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 佰萬元。保險期間累積責任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 者(含遊客)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遊客)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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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雙方為被保險人。 每人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每一事故體傷之保險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壹仟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 (含消費者)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消費者)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每人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200萬元,每一事故體傷之保險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貳佰萬元。事故無限制。保險範圍含甲方、第三者(含消費者)及包括財物險,並各以甲方、第三者(含消費者)為受益人或賠款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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