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持与股份转让 样本条款

关于代持与股份转让. 招股说明书披露,员工持股平台扬宏投资、扬致投资股份来源于实际控制人黄江。2016 年 1 月,公司向在册股东潘家明定向发行 3,000,000 股,该 3,000,000 股股票系代黄江持有。2016 年3 月,潘家明在黄江的指示下,将其持有的2,100,000 股股票以 1.5 元/股的发行价分别转让给扬致投资、扬宏投资,将其持有的 900,000 股股票以 4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做市商。扬致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董事、董事会秘书辜诗涛。 请发行人提交扬致投资《合伙协议》文本。 请发行人结合辜诗涛的出资来源,说明辜诗涛所持的扬致投资份额为个人所有还是代持,辜诗涛是否系代实际控制人黄江持有股份,扬致投资是否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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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主,以后续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为辅。最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 24,211.11 万元、 21,546.60 万元和 24,440.33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411.88 万元、3,285.30 万元和 6,522.9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74.68 万元、8,391.21 万元和-3,598.05 万元。 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 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关联信息披露 如产品投资于产品管理人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将及时公告。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 添付資料 の提案が必須となっている資料の「提案書頁番号」欄に頁番号が記入されていること。

  •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三、

  • 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事務局 本 ESCO 提案募集に係る事務局は、次のとおりとし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