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样本条款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上 市 公 司第 一 大 股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以 及 本 次 重 组 交 易对 方 之 长江汉翼、林周星涟 1、本人/本企业将尽量减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TCL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 /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TCL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将按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TCL集团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TCL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TCL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给予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所能给予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4、在作为TCL集团股东期间,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人/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将对TCL集团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作出 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连带赔偿。 6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上 市 公 司第 一 大 股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以 及 本 次 重 组 交 易对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TCL集团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持TCL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 保证TCL集团人员独立 本人/本企业承诺与TCL集团保持人员独立,TCL集团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人/本企业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人/本企业下属企业领薪。TCL集团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人/本企 业下属企业兼职。 (二) 保证TCL集团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TCL集团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TCL集团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 保证TCL集团的财务独立 1、保证TCL集团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TCL集团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TCL集团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TCL集团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本企业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TCL集团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不干预 TCL集团的资金使用。 (四) 保证TCL集团机构独立 1、保证TCL集团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TCL集团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人/本企业下属企业分开。 3、保证TCL集团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 保证TCL集团业务独立 1、本人/本企业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TCL集团保持业务独立。 2、保证TCL集团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若因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 诺内容而导致TCL集团受到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 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 本 次 重 组交 易 对 方及 其 主 要管理人员 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 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8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已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承诺人及承诺人近亲属(如承诺人为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的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3.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承诺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承诺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近亲属(如承诺人为自然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 上市公司、药源药物所从事业务构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一明 本承诺人作为兆易创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承诺如下: 1.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兆易创新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兆易创新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兆易创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兆易创新及其控制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兆易创新及其控制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兆易创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 承诺始终有效。若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兆易创新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承裕、屹唐投资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人作为本次重组项下的交易对方,特此承诺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小股 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高速集团、路桥集团、交控集团出具了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长江电力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公司将杜绝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或开支。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徐工集团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天津茂信、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单位、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018年TCL科技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将消费电子、家电等智能终端业务以及相关配套业务出售给TCL实业)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8年12月作出如下承诺: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新天然气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 1、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现在及将来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 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新天然气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新天然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