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性 样本条款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电气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标的中,黄海集团工业胎相关土地和房产是上市公司部分工业胎业务生产经营所必须,同时 PTG 与桂林倍利为优质的工业胎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注入资产 PTG 因与倍耐力乘用胎业务分拆尚处在过渡期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交易,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倍耐力正在制定过渡期安排及解决措施。此外,橡胶公司和中国化工、TP、HG、黄海集团均已出具相关承诺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北药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均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关于独立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海尔金控或其他关联方员工以顾问身份参投员工持股平台。发行人相关公开资料显示,截至 2016 年、2017 年末,公司存放于海尔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最高每日结余金额为2.47 亿元和0.58亿元。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同时兼任海尔金控董事长和海尔集团财务公司董事,改制前公司仅设总经理 1 名,由刘占杰担任。请发行人充分披露: (1)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海尔集团财务公司进行员工工资发 (2) 报 告期内,发行人和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相关约定的具体内容和 条款,报告期各月,发行人存、贷款余额的峰值和平均值,存贷款利率 的约定和执行情况,各月的利息收入和支出情况,相关执行是否与约定 情况一致; (3) 利用财务公司发放员工工资、开展部分业务结算、与 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原因和必要性,上述活动是否存在利益输 送风险,是否增加了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发行人资金的风 险,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了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揭 示,发行人采取了何种措施减少相关风险,今后是否继续开展,发行人 是否需要采取整改措施。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 (1) 改制之前,刘占 杰是否负责财务工作,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的具体方 式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发行人与海尔金控、海尔集团财务公司等关联方 的联系情况,充分论证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符合 财务独立等发行条件; (2) 相关人员以顾问的身份参与员工持股平台 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上市后员工持股平台的转让机制,是否存在利益 输送等行为; (3) 报告期内为关联方提供代加工服务行为是否涉及变 相共用重要生产经营设施; (4) 通过海尔海外电器产业有限公司、海 尔集团电器产业有限公司开展代理销售业务是否涉及共用销售渠道, 是否存在海尔集团及关联方替发行人代垫销售费用; (5) 海尔集团是 否取得相关商标在所有类别上均已注册并享有所有权、在特定“核定 (6) 无偿使用海尔集团业务系统是否导致公司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不满足独立性要求、如何与海尔集团进行隔离、如何防止海尔集团查看修改相关业务数据、如何对系统超级管理员的管理、如何进行系统的分级授权与管理、费用分担方式等; (7) 发行人与海尔地产集团作为联合体参与相关地块竞拍的原因,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8) 公司是否由青岛海尔使用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主要资产是否来源于青岛海尔,青岛海尔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从事同类业务; (9)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业务、技术上的互通; (10) 以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报告期内来源于医疗器械领域收入,低温存储设备业务等指标,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依据是否充分; (11) 海尔集团对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业务布局有无具体规划,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上市公司与集团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利益输送,相关主体是否需要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并就发行人业务、资产是否独立于海尔集团,是否对其有重大依赖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对方零部件集团已作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 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上市公司亦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保持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况。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风佛吉亚排气技术公司、东风佛吉亚襄阳公司具有开展主营业务的独立性,将二者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均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得到有效履行,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关于独立性.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达数十家。控股股东万事利集团经营范围中包含“加工、制造:针纺织品、丝绸、服装”,部分生产服装及其辅料、生产销售针织面料及服装的关联方已无实际生产经营,正在组织清算。发行人目前仅保留数码印花生产环节,其他采购、生产制造环节主要通过外协进行。 请发行人说明在业务形成过程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业务的情形及相关业务规范情形,发行人目前外协供应链有关业务、资产、人员是否来源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混同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落实函第 4 条)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船重工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海防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中国海防的独立性,保持中国海防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 的独立性。
关于独立性.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神州细胞在报告期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存在财务总监及部分财务人员重合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