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性 样本条款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电气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标的中,黄海集团工业胎相关土地和房产是上市公司部分工业胎业务生产经营所必须,同时 PTG 与桂林倍利为优质的工业胎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注入资产 PTG 因与倍耐力乘用胎业务分拆尚处在过渡期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交易,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倍耐力正在制定过渡期安排及解决措施。此外,橡胶公司和中国化工、TP、HG、黄海集团均已出具相关承诺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石油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石油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天利高新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均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得到有效履行,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关于独立性.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达数十家。控股股东万事利集团经营范围中包含“加工、制造:针纺织品、丝绸、服装”,部分生产服装及其辅料、生产销售针织面料及服装的关联方已无实际生产经营,正在组织清算。发行人目前仅保留数码印花生产环节,其他采购、生产制造环节主要通过外协进行。 请发行人说明在业务形成过程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业务的情形及相关业务规范情形,发行人目前外协供应链有关业务、资产、人员是否来源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混同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落实函第 4 条)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风佛吉亚排气技术公司、东风佛吉亚襄阳公司具有开展主营业务的独立性,将二者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对方零部件集团已作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 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上市公司亦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保持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况。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关于独立性.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神州细胞在报告期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存在财务总监及部分财务人员重合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船重工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海防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中国海防的独立性,保持中国海防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 的独立性。
关于独立性. 标的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体系,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