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激励 样本条款

关于股权激励. 2021 年 11 月蒋志球、俞伟欢、俞行校出资设立员工持股平台诸暨市昂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昂佳管理),后通过昂佳管理实施股权激励。‌ (1) 员工持股平台的管理模式(是否闭环运行)和权益流转方式,昂佳管理锁定期届满后合伙份额能否向合伙人或公司员工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款如何确定;昂佳管理是否存在锁定期约定; (2) 股权激励对象的选定标准和履行的程序,实际参加人员是否符合前述标准,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3) 昂佳管理合伙企业份额变动涉及的转让对象是否为公司员工,是否符合持股平台约定,并结合获取合伙份额的成本价格说明上述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4)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当期及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 (5) 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的确定原则,以及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的差异情况; (6) 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 (1) 公司决策(及 (2) 申请挂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信息披露的完备性。 (1) 报告期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关系,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对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详细说明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分期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3) 对报告期股权支付费用在经常性损益或非经常性损益列示,是否符合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
关于股权激励. 对于《激励方案》中确定的 46 名激励对象,根据有关主体签署的《确认函》,其最近五年的履历情况如下: 1. 詹榜华 2008 年 1 月至今 就职于公司 2. 阳俊彪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3. 刘汉莎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4. 王春芝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5. 林雪焰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6. 吴舜皋 2008 年 1 月至今 就职于公司 2009 年 10 月至今 兼任安信天行总经理 7. 翟建军 2008 年 1 月至今 就职于公司 8. 程小茁 2008 年 1 月至今 就职于公司 9. 张益谦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10. 李述胜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11. 贺禀作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12. 马臣云 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 常州祺诺为公司股东、员工组成的混合持股平台。2022 年 6 月,常州祺诺以 1 元/股对公司增资,价格显著低于同期外部增资价格。 (1) 除公司员工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对公司发展作出的具体贡献,公司对其实施股权激励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商业安排; (2) 股权激励政策具体内容或相关合同条款(如有),包括且不限于:目的、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数量及比例、授予价格、锁定期限、行权条件、绩效考核指标等;若涉及激励计划实施调整的,股票数量、价格调整的方法和程序等;在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或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下,股权激励计划如何执行的相关安排; (3)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当期及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影响重大时做重大事项提示; (4) 股权激励行权价格的确定原则,以及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的差异情况; (5) 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 (6) 股权激励、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7) 公司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规范性要求。 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上述问题(1),并对问题(1)、公司股权激励决策(及审批)程序履行的完备性、申请挂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信息披露的完备性发表明确意见。 (1) 报告期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关系,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要求以及实施要件发表专项意见;
关于股权激励. 根据申报资料:‌ (1)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慧通英才、慧智才和慧通达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持股平台增发 1,000 万股(含预留股 250 万 股),认购价格为 3.5 元/股,对应持股平台 3,500 万元财产份额。其中,750 万 股股权激励于 2019 年 12 月授予完成,预留的 250 万股股权激励于 2020 年 5 月 授予完成。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125 万元。 (2) 2020 年 11 月,发行人向胡刚英增发 100 万股股份,用于支付收购胡刚英所持 70%卓梦芸创的股份对价;胡刚英加入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慧通英才,将其增发获得的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慧通英才。 (1)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发行人为其提供融资或 (2) 3 个员工持股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股份授予条件、服务期限、股份锁定期,所持发行人股权的管理机制,相关章程或协议中关于员工离开时 所持份额的处置方式的约定、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股份锁定期等内容;结 合前述内容,说明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期间损益的合规性。 (3) 截至目前,员工持股平台人员离职情况及所持股份的处理情况;保留离职人员在持股平台的权益,是否符合相关章程或协议的约定,是否应当视为外部人员,若视为外部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穿透后,发行人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拟上市公司的要求。 (4) 胡刚英将其股份转让至慧通英才的对价支付情况及转让前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化情况,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5) 股东人数的计算依据及其合规性。 (《问询函》问题 7)回复:
关于股权激励. 公司披露,乐帕斯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秉正爱创为公司员工和外部人员组成的混合持股平台,为还原“投资计划”的代持而设立。请公司: (1) 补充披露实施员工持股及“投资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内 (2) 补充说明乐帕斯、秉正爱创的合伙人出资来源,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3) 补充说明员工持股的管理模式(是否闭环运行)、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是否存在出资份额转让限制、回购等约定。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1)事项予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1)-(3)事项予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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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 0 号 4、 法定代表人:刘丽焕 0、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6、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06 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3521P 8、 经营范围:零售国家正式出版的音像制品;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无绳电话、手持移动电话机、通信及信息系统设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咨询;出租商业设施;提供劳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讯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控股股东: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5%。 10、 北京国美 2020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 677,442.96 万 元,净资产为 393,305.27 万元,营业收入为 393,578.32 万元,净利润为 4,228.45 万元。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 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 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 00 号注册资本:10,887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塑集团资产总额 539,964.81 万元,净资产 190,038.99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352.6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798.94万元。(以上数据为东塑集团母公司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圣沧 住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 13 号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销售装饰材料、灯具、家具、陶瓷制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物业管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塑房地产资产总额 314,089.08 万元,净资产 76,811.4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415.92 万元,实现净利润-5,990.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公司名称: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金鹏 住所: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6,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场地、摊位租赁;出租商业用房;房屋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市政工程施工;制造、销售;服装、服装面料、辅料、纺织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服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际轻纺城资产总额 34,672.93 万元,净资产 6,000.0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 公司名称: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圣沧 住所:河北省沧东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服饰设计、加工、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明珠服饰资产总额 57,958.90 万元,净资产 22,554.6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92.84 万元,实现净利润-406.8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公司名称: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广增 住所:沧州高新区吉林大道沧州明珠新能源材料工业园明珠大厦 A 座注册资本:600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御河酒业资产总额 12,025.81 万元,净资产 4, 436.94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675.99 万元,实现净利润 625.88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 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安路南侧新疆大道西侧注册资本:84,76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市场管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际商贸城资产总额 355,993.15 万元,净资产 170,633.3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47.08 万元,实现净利润-2,939.0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 公司名称: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圣沧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明珠大厦 A 座 702 室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颐和房地产资产总额 65,447.53 万元,净资产 4,663.5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68.57 万元,实现净利润-226.28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 公司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刘泽平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天成首府南侧注册资本:546,563.785 万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转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客理财;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 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沧州银行资产总额 17,146,878.97 万元,净资产 1,235,560.6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75,933.11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3,192.4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