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措施 样本条款

具体措施. 分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具体措施. 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
具体措施. 提高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 单价或批量总价 30 万元(含 30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通过学校招标采购程序进行购置。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取得的科研经费(横向经费),按合同约定的采购方式采购。
具体措施. 督促学生树立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习惯(如钱物不要乱放、抽屉要上锁),特别是放假 和毕业前(每年 7—8 月)要更加提高警惕。经常提醒住宿学生做到: (1) 平时宿舍内不要放太多现金,最好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 (2) 贵重物品,特别是小型贵重物品(如手机、掌上电脑、便携式 CD 机等),要妥善保管,若丢失,后果自负。 (3) 节假日,个人贵重物品应带回家,不要存放在宿舍内。 (4) 若上课、集会和用餐等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 (5) 发现有人上楼推销物品,应及时打电话给物业公司,以防这些人顺手牵羊。 (6) 不准吸烟,并注意熄灭火种。 (7) 不准在宿舍内烧废纸和废弃物,不准使用电炉或热得快。 (8) 每天安排巡查的生活老师, 负责检查督促宿舍内的安全、防火、用电安全等安全工作。 (9) 发现宿舍被盗,要及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校保卫科、值班老师反映,情节严重的 经校方研究可向派出所报案。 (10) 不得在宿舍内喝酒,变相赌博,乱扯电线和插座,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具体措施. (1) 进一步明确发行人的战略规划,优化公司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明确长期发展的职能定位; (2) 创新融资方式,努力增强可持续投融资能力;
具体措施.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聘请一批政治思想过硬、管理经验丰富、热心教育事业的行业专家担任“辅导员”,充分发挥行业专家资源优势,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 1. 嵌入思政育人体系,推动思政课程与时俱进。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架构,成立“专家团队”,制定章程、工作手册等,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专业特长对接班级一对一分配。构建行业、学校、专业部“1+1+1”全员育人模式,搭建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研讨会等工作平台,围绕学校思政工作要点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共同探索思政育人规律。开办“专家讲座”,结合专业需求和思政课程建设需要,推进常态化、品牌化思政课程建设,与广大学生分享“为学之道”和“为人之道”。 2. 嵌入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协同模式提质升级。探索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校企协同育人模式,通过参与、跟踪、反馈,让行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教学、见习就业全过程,并结合就业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方案。创新“引企入教”工作模式,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并贯穿专业规划、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各个环节。邀请行业专家担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性评估,把企业需求和专家智慧融 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 3. 嵌入职业发展体系,强化目标导向培养理念。加强“体悟践行”职业发展目标建设,开好生涯规划、职前角色转变课程,帮助学生更好实现“人职匹配”,打通走向社会的“最后一公里”。邀请行业专家讲授《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课程,选树创新创业典型,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职业发展理念。举办“名企体验日” 等参访调研活动,多渠道引导学生置身真实职场环境,体验从业状态、岗位职责和企业文化,树立正确择业观念。开设“模拟招聘会”等就业指导课程,实现就业指导“精准化”,促进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全面提升。 4. 嵌入教育发展体系,夯实互利共赢合作基石。积极推进行业专家参与专业建设,加强内部组织架构管理,发挥互补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支持企业在校设置奖助学金,加强对优秀师生的表彰奖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圆梦。建设企业发展人才“储备库”,帮助企业提前选才用才。共享互利共赢“朋友圈”,促进智库建设和资源互补,推动实现校企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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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内转托管 1、 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 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按照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 一般管理費 人件費+2.事業費)の 10%以内 (注2: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

  • 公费医疗 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的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是国家为保障享受人员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一般規定 委外廠商應依據 ISO27001 之最新版條文進行作業,以符合本公司資訊安全要求。

  • 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 一般條款 1、 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貴行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自本約定書生效日起,客戶與 貴行間之各筆特定金錢信託資金,除法令或其他契約另有約定外,悉以本約定書條款為各該信託契約之內容(以下稱信託契約)。 3、 本信託約定條款未特別約定者,則適用本總約定書之一般約定事項暨投資申購申請等各項交易相關文件之約定內容。

  • 认(申)购、赎回安排 本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安排具体规则详见《产品说明书》“三 、认购”和“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其他应付款 5,300,486.19 9,974,79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