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内转托管 1、 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 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按照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一般管理費 人件費+2.事業費)の 10%以内 (注2: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
公费医疗 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的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是国家为保障享受人员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一般規定 委外廠商應依據 ISO27001 之最新版條文進行作業,以符合本公司資訊安全要求。
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一般條款 1、 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貴行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自本約定書生效日起,客戶與 貴行間之各筆特定金錢信託資金,除法令或其他契約另有約定外,悉以本約定書條款為各該信託契約之內容(以下稱信託契約)。 3、 本信託約定條款未特別約定者,則適用本總約定書之一般約定事項暨投資申購申請等各項交易相關文件之約定內容。
认(申)购、赎回安排 本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安排具体规则详见《产品说明书》“三 、认购”和“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其他应付款 5,300,486.19 9,974,79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