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样本条款

资产管理制度. 作为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者,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公司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产权管理实施细则》等。在资产运营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公司的资产监管机制和资产运营机制,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生产经营活动。
资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资产的盘点、登记、划转、资产评估、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管理制度,对规范发行人的财务行为,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资产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起到重要作用。
资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投资管理办法》中明确管理资产范畴;指定资产管理部为发行人资产管理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制定资产基础性管理内容,规范对发行人权益性资产的管理、对经营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层委派、经营状况评价、利润分配审核、股权转让等作出明确规定,旨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控制经营风险。
资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通过制定《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购置以及使用、更新、维修改造、转移、减值、报废等过程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资产由财务管理部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主要防范以下方面: (1) 资产购置采取预算管理; (2) 新资产购入后由办公室进行登记,采取一物一卡制; (3) 资产使用前都要进行领用登记。资产领用人按人建卡,资产管理员应做好领用登记管理; (4) 公用资产经办公室集中放置由 (5) 公司资产由资产管理员定期安排保养维护。
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大力优化国有资产结构,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财务部门根据财产清查的需要,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机构或指定财产清查人员。
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集团公司所属资产的新增、运用、处置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机制。此外还制定了《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对专项资产管理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
资产管理制度. 为保障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效能,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资产管理体制,特制定了《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规定》。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集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简称“下属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资产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代表集团公司履行对集团公司管理的资产进行规划、调配和监督等管理。集团公司是下属公司的产权所有人,依法享有和行使 出资人的权利。下属公司董事会按照集团公司授权履行对单位资产进 行日常经营管理与监督。下属公司的经营班子受下属公司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经营。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资产管理工作的运作效能。由集团公司委派(推荐)担任 下属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财务总监等职务的人员。该制度对资产 管理的权限和程序都做了相应的具体规定。
资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海南省地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是其发展使命。发行人制定了《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重要资产产权证书管理办法》、《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重要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资产评估事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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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管理费 本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2%,目前收取标准为 1.3%。

  •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 2.2 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3 除了合同

  • 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20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万元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朱鑫 联系电话:(021)00000000股权结构:

  •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 解散和清算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 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风险 本理财产品通过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时,可能因相关受托人、产品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或合同约定、未尽职或发生其他情形,造成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财产损失,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

  • 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除の効果) この契約が解除された場合には、第1条第2項に規定する発注者及び受注者の義務は消滅する。

  •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