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值测试补偿. 补偿期限届满后,万华化学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最后一年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经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总数,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甲方将对水口山铅锌矿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甲方应聘请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对水口山铅锌矿进行减值测试时,应按照可比口径确定水口山铅锌矿的期末评估价值,且水口山铅锌矿的期末减值额应剔除其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影响。 如业绩承诺期间水口山铅锌矿的期末减值额>就水口山铅锌矿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就水口山铅锌矿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如下: 另需补偿的金额=水口山铅锌矿的期末减值额-乙方已就水口山铅锌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已补偿金额。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另需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乙方应优先以股份另行补偿,如果乙方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减值测试补偿. (1)在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对价股份总数,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减值测试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甲方将对每一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甲方应聘请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业绩承诺期间某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乙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组每股发行价格+乙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已补偿现金,则乙方应当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另行向甲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如下: 另需补偿的金额=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乙方已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已补偿金额。 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为乙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交易对价减去期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可比口径评估价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另需补偿的金额÷本次重组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果祁连山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后)=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祁连山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本条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祁连山。 乙方应优先以股份另行补偿,如果乙方于本次重组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减值测试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标的资产累积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 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减去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对于仅获得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应以其获得的现金进行另行补偿;对于同时获得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另行补偿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减值测试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4 个月内,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以承诺期末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前述减值测试报告应与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披露。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减值测试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重庆啤酒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在出具其当年度财务报告时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下简称“减值测试”),并在出具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后的 30 个营业日内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经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补偿.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甲方应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东洲评报字[2021]第 0898 号 《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甲方应当在《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报告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减值测试补偿. 3.1. 减值承诺期届满之日起 4 个月内,由甲方聘请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或估值,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或估值结果,由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且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应在减值承诺期最后一年甲方年度报告出具之前或出具之日出具。
减值测试补偿. ①利润承诺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应在利润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总金额(即“已补偿总金额”=利润承诺期累计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利 润承诺期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则由基础控股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另行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实际补偿的总金额。 在上述公式运用中,应遵循: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自交割完成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所得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