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政策 样本条款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事宜进行了约定,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政策. (一)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遵循如下原则:
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利润分配政策.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原则上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 第八章
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2、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每年分红。
利润分配政策. ‌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条款作了修订,细化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权利。同时还制定了《现金分红管理制度》,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现金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的要求,厦门象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