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样本条款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0,5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6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22,745.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115,825.79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122,74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71.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173.2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 420ZC0033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4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5,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募集资金 总额为 55,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3,678.5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4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艺生态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号)核准,公司向吴劼等1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艺生态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662,599,996.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42,571,681.3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到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除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31,050万元以及中介机构费用外,其余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6 号)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990,68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8,015,493.33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不 包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7,292,452.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723,040.49 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60 号《验资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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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終止契約 因不可抗力事件之發生,依本契約之規定處理 10 日後,乙方仍無法繼續經營時,雙方應即就是否繼續履行本契約或相關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如於事件發生 30 日後仍無法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得以書面通知他方終止本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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