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号)同意注册,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87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4,68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1,780,105.7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21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87号)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058 号《关于核准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8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3,860.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816.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5,044.0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5 12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 40020003 号《验资报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2 号)同意注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复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 人民币 165,434,289.56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6,565,710.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5 12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21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48 号)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子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1,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5,479,402.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5,520,597.48元。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9SHA20255号《验资报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7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8,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1.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242,4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200,122.33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29,239,877.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5 2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9 日全部到位,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17)第 210009 号)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08,2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 2020年9月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58 号)核准,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8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3,8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8,816.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44.0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5 12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40020003 号《验资报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707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6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37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68,585,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9,791,000.00 元。上述资金 于 2016 5 4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27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9 号)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428,57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85.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 39,551,428.2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0,448,556.7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 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6 日到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3812 号《验资报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2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1.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69,95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31,396,226.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338,553,773.6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5 2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40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 号)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9,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89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01,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 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2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16 日出具天健验[2017]40 号《验资报告》。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