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的运用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核查了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备案,环评批复,有关决议等资料。 经核查,发行人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其中高精度GNSS产品技改及产销扩能项目、海洋水声探测设备技改及扩能项目、GNSS天线与UHF数据链自主配套项目等三个项目将由中海达测绘负责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已分别取得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及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上述募投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资、合作;中海达测绘此前不存在因增资而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运用的问题。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中海达测绘负责实施有关募投项目合法、合规。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由 9 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城市山体公园建设、乡村四旁树绿化-森林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绿化工程、森林防火通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林业产业扶贫工程、邢江河湿地公园、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杨武乡美丽乡村及小城镇建设、植物园建设工程,项目总体建设投资估算金额为 152,216.5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拟全部用于上述 9 个子项目中的 8 个子项目(不包括植物园建设工程)。根据联 合赤道的评估,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8 个子项目中符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15 年版)》所支持的绿色产业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 89,983.1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计划全部用于上述经认证的绿色产业项目,具体项目投资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3 亿元,其中:1.5 亿元用于“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1.5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的运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经发行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已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 50,000.00 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61,37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已经履行必要的程序,且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募集资金的运用.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相关会议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得到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并已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有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本期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资金用途,以满足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促进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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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货币资金 127,122,346.17 202,765,759.58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 业 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