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配套资❹ 样本条款

募集配套资❹.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深圳安达畅实业、金砖丝路二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募集配套资❹. 为缓解上市公司本次现金交易对价的支付压力,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同时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拟采取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99,758.87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询价对象的申购报价等市场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数字忽略不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交易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价格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悦凯影视电视剧的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以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费用。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悦凯影视电视剧的投资 41,600.00
募集配套资❹. 华信行投资、龙象之本、杨敏、水向东、周益斌承诺:本人本次认购的任子行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募集配套资❹. 1、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3、 定价方式及定价基准日
募集配套资❹.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募集配套资❹.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为 280,00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5.28 元/股测算,公司向包括杭钢集团在内的 8 位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530,303,024 股。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其他各项内容均应自动失效并终止实施,已经实施完毕的部分应当无条件恢复原状;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募集配套资❹.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对象及方式 3、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募集配套资❹.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当代集团、新星汉宜、灵瑜投资、远洲生物、吴珉、杨光华本次以现金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股,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起 36 个月内均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以上各股份认购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另行协商确定锁定期。 以上股份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以上股份认购方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募集配套资❹.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彭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德州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投入。 上述方案符合募集资金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的规定。即配套资金总额≤交易总额×2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配套资金总额]×25% 。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互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募集配套资❹.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采用锁价方式,向华信行投资、龙象之本、杨敏、水向东、周益斌等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 20,085.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收购价格 60,256.00 万元与本次配套融资金额 20,085.00 万元之和)的 25%,按照 18.12 元/股的发行 价格计算,发行数量为 11,084,437 股。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