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义务. 请注意,我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错误或不实的信息可能影响被保险人的权益。
双方义务. 甲方承诺乙方享有地方政府关于储能系统开发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协调配合乙方办理储能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规划、备案、消防、接入系统等相关手续;承诺乙方享有用户侧储能开发项目区域的优先开发权,对乙方确定的储能项目场址三年内不得引入第三方等。 乙方着手开展项目的考察、规划等前期工作;若在本协议签订三年内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实际实施用户侧储能项目,则甲方有权将该项目的开发权转让于第三方,乙方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目的开发权转让他人等。
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将整合各自相关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实施。双方将成立专门的项目合作组,将合作智慧城市领域的项目中集成 OneNET 平台,优先考虑甲方的移动集团物联卡、模组、芯片、行业方案板等能力,并结合乙方在数据中心规建、工程管理、测试验证、智能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三维实时城市可视化仿真能力,为智慧城市大脑技术和应用研发提供全要素的服务输出。 甲乙双方在充分发挥双方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将积极探索服务和技术能力在物联网和智慧城市场景的应用。同时不排除继续引入应用互联网领域的龙头企业作为共同合作方,共同打造智慧城市级数据智能环境,拓展智慧城市市场,满足客户数字化转型的市场需求。
双方义务. 孔子学院义务:
1、 向总部申请授权使用孔子课堂名称和孔子课堂标识;
2、 根据课堂需要,向总部申请必要的启动经费和项目经费,及教学和文化设备;
3、 向总部申请1000册图书、音像及多媒体教学资料、课件,申请授权使用网上课程;
4、 根据课堂需要向总部申请一定数量的汉语教师、志愿者,由总部负担其国际旅费、工资等;
5、 协助办理总部派遣人员入境从事教学活动所需的手续。 [学校名]义务:
1、 校长或副校长直接负责孔子课堂项目;
2、 提供适合的教学场地和办公条件,配备必备的办公设备并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
3、 按总部指定规格制作并在校门口或孔子课堂所在建筑物显著位置悬挂孔子课堂标牌。
4、 为孔子课堂配备必要的行政人员,提供相关费用,并为孔子课堂开设专门帐户。
5、 为总部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双方义务. 保险人就提供的保险保障相关的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的错误或不实的信息可能导致本保险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发生符合保险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保险合同无效、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的,保险人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主张合同无效、主张撤销合同、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等权利。
双方义务. 1、 长城工业的义务
1) 在国内外主要航空航天展览宣传介绍天和防务产品,研究共同参展方案;
2) 发挥其在海外营销渠道优势,适时推介天和防务公司产品;
3) 发挥其在航天技术及应用等领域的优势,研究与天和防务合作,争取客户资 源。
双方义务.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3、 鉴于马鞍山顾地向债权人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400 万元,且甲方为上述贷款向债权人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同意以股权转让完成后持有的马鞍山顾地全部股权就甲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直至甲方上述担保解除,反担保范围为甲方实际履行上述担保支付的全部金额和费用。
双方义务. 9.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9.1.1 负责提供满足本智慧库房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所需的图纸、说明书、资料和有关智慧库房建设项目文件;
9.1.2 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施工场地,准予乙方人员进入智慧库房建设项目现场,为乙方派到现场的人员提供现场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乙方自理)及格鲁吉亚境内的内陆交通;
9.1.3 按合同约定组织智慧库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双方义务. 1. 甲⽅负责⼄⽅在合作的商家账户开通、平台代销服务的宣传;
双方义务. 1. Epic Pharma
(1) Epic Pharma负责维护该产品的美国ANDA,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各类申报,直至产品所有权转移至华森制药,在此期间的有关维护费用由Epic Pharma承担。在 产品所有权转移至华森制药后,鉴于Epic Pharma在美国药品监管法规、政策方面的 优势,Epic Pharma可应华森制药的需求继续为华森制药提供该产品的相关法规支持 和维护,华森制药支付相关的合理费用。
(2) Epic Pharma负责协助华森制药进行该产品ANDA的场地转移,使华森制药场地最终顺利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成为该产品的合格生产场地。
(3) Epic Pharma负责维护Epic Pharma生产场地的合规性,使该场地持续保持生产该产品的能力。
(4) Epic Pharma负责该产品的美国市场开拓和销售,以及市场份额的维护,有关销售协议双方另行约定。
(5) 在双方达成协议后,Epic Pharma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协议产品的ANDA。
(6) 在办理产品的技术转移和ANDA持有人转移时,Epic Pharma向华森制药移交产品相关的所有技术资料及生产质量资料,并按照协议为华森制药提供该产品技术转移所需的必要的指导及培训。
(7) 在Epic Pharma接受华森制药委托生产产品期间,按照双方商定的产品订单组织生产、提供合格产品、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生产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具体代工生产报价、权利义务、质量约定另行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