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及責任 (一)廠商應擔保第三人就履約標的,對於機關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納入場所 東京都千代田区霞が関 3-2-2 中央合同庁舎第7号館 東館 16 階文部科学省科学技術・学術政策研究所 第1調査研究グループ
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洲际油气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同时,洲际油气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洲际油气目前持有标的公司 0.01%的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洲际油气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间接控制标的公司拥有的标的油气资产权益。 2016 年 3 月 18 日,洲际油气与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 股权。 洲际油气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双方初步商定上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交易作价为 820,000 万元。鉴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上海泷洲鑫科 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上海泷洲鑫科 100%股权。 上海泷洲鑫科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以下资产:
合同签署概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中标临滕高速、高商高速、小许家至遥墙机场高速、小许家至港沟高速、东青高速并投资灵犀七号及济南弘嘉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中标临滕高速、高商高速并投资山高致远的关联交易公告》,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集团”)、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集团”)、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路”)、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交发”)分别以独立中标或组成联合体中标的方式被确定为临沂至滕州公路工程(以下简称“临滕高速”或“本项目”)中标单位,各子 公司及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合计中标金额 6,658,267,763.94 元。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遗书要求,公司中标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指定第三方出资的形式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履行中标人的出资义务。公司各子公司出资款拟最终用于各子公司中标项目的建设。上述出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各子公司已按照上述决议签署了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合同承包人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元)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交易概述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通过后执行。协议内的单笔交易可以不再进行关联交易审查。” 因人民币债券业务属于日常业务,交易频繁,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点。故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此类业务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 鉴于前期签订的统一协议已经到期,本次系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债券业务的续签协议,本批协议对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明显影响。 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与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 20 本公司产品帐户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6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60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JICA はい、その通りです。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Tongtech Co., Ltd. 成立日期 1997.08.11 上市日期 2014.01.28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法定代表人 黄永军 董事会秘书 徐少璞 总股本 455,273,832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000号主楼000室(园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0号数码大厦X座00层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5,273,832股,股本结构为: 流通股 427,716,893 93.95% 限售股 27,556,939 6.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黄永军 36,190,823 7.95% 27,143,117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16,538,906 3.63% 朱律玮 0,000,000 1.72% - 朱海东 7,403,031 1.63% - 吴志辉 0,000,000 1.28% - 李惠敏 0,000,000 1.10% -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13,800 0.75% -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吴志辉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98,339股;股东李惠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24,000股;股东邓强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83,112股;股东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13,800股。
甲方义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本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包括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有关的业务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若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从事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乙方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