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才正式生效。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一百〇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甲方为机构投资者的须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6.1 本合同自签署日起生效;除非本合同或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本项目的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延长了完成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长。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乙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乙方营业场所、网站、期权交易客户端公告等方式向甲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合同生效日以公告为准。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加盖公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7.1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