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样本条款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彼岸大道拾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深圳市彼岸大道拾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高霞、乙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前调解案号: (2019)粤 03 诉前调 2728 号;一审案号:(2019)粤 03 民初 3578 号)中,甲 方诉请乙方为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向其承担保证责任,向其偿还本金 1.2 亿元及违约金、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等;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冻结了乙方的财产。 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0,000 元): 1、 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第二笔款项 900 万元; 3、 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第三笔款项 900 万元。 (二) 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款项即 600 万元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乙方的起诉,同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解除对乙方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书(甲方向乙方出具向法院提交材料的凭据)。甲方有义务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敦促其尽快作出准许撤回对乙方起诉的裁定书并解除对乙方的财产保全措施。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与创东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一) 乙方理解并确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广州龙文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广州龙文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甲、乙双方同意前述两份报告作为乙方向甲方补偿的依据。 (二)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广州龙文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广州龙文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同意以其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甲方的股份数量的 15%即 444,445 股向 甲方补偿,乙方补偿甲方的股份价值为人民币 2520003.15 元。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乙方二:邓桂兴 丙方(保证人):黄庆程 为妥善解决甲方、乙方(含乙方一和乙方二,下同)的争议,丙方自愿为甲方或乙方履行《和解协议书》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2022)吉民终 89 号案件的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信中利、张晶达成和解并分别签署《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与信中利签署《和解协议》甲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 乙方理解并确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广州龙文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广州龙文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甲、乙双方同意前述两份报告作为乙方向甲方补偿的依据。 (二)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广州龙文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广州龙文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同意以其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甲方的股份数量的15%即4,444,445 股向甲方补偿,乙方补偿甲方的股份价值为人民币 25200003.15 元; (三) 补偿股份回购及注销。 1、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乙方用于补偿甲方的全部股份由甲方以 1 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 2、 甲方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的方案后,在甲方向乙方发送配合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应予补偿甲方的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3、 如果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所需批准的(如有),乙方应在甲方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无偿赠送给甲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甲方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广州龙文原股东,下同)。由甲方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甲方股本数量(扣除广州龙文原股东持股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股份赠予手续。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一) 联营协议》及相关租船合同、租箱合同解除的主要内容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Related to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江苏通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丙方(保证人):朱蓉

  •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乙方: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内容 协议分保合同是全险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合同,本公司按约定的比例向人保再分出保费,人保再按约定的比例向本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与摊回赔款。

  •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易名科技主要在以下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1. 易名科技平台所托管的全部域名之 DNS 解析将使用本公司的产品; 2. 本公司将在易名科技平台通过投放、展示等途径宣传公司产品; 3. 双方携手通过多种途径及手段进行宣传推广域名 DNS 产业; 4. 双方合作开拓企业级 DNS 应用市场; 5. 易名科技向本公司授权开放 Whois 接口、用户域名 NS 记录修改接口等,通过各种技术合作方式,提升用户在域名 DNS 解析产品方面的使用体验。 上述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期限,将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另行签署专项协议进行约定。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优卡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乙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任成、莫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如需变更,甲方授权丙方可指定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查询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含有身份证明信息的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邮件抄送或传真至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获得的任意一方的商业秘密对甲方、乙方、丙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采取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 11、 除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乙方、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