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格 样本条款

基本資格. 得由一法人單獨提出申請或至多三法人共同提出申請。一法人單獨提出申請時,應同時符合開發能力資格及財務能力資格之一般規定及特別規定。三法人共同提出申請時,至少一法人應符合開發能力資格,三法人皆應符合財務能力一般規定,三法人之淨值併計應符合財務能力特別規定。
基本資格. 1. 須具備設備原廠合法授權銷售之廠商或設備為自行開發且擁有合法權利之廠商。
基本資格. 1. 依財資基準第三點之規定,申請人得由 1 法人單獨提出投資申請或至多 3 法人共同提出投資申請。共同申請人應共同授權 1 成員為被授權代表人,各成員並應負連帶責任(附件一之 3)。
基本資格. 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稅證齊全及符合本招標公告目的營業項目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保全公司。
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政府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二、廠商應檢附與招標標的有關之證明文件如下:
基本資格. 1.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以下同)壹億元(含)以上。
基本資格. 登記之營業項目,含有下列任一項目者:
基本資格. (一)申請前三年累計四學期在本校皆有授課,並符合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規定。 (二)配合執行學校教學相關規定事項,如準時完成課綱上 網、送交成績等。 (三)申請前二學期學生課程意見調查結果每門課程皆達四級分以上。 (四)曾獲得本辦法教學 優良獎或傑出獎,或其他全國性教學獎項者,始可申請教學傑出獎。 二、教學優異表現 「教學傑出獎」備申請 前三年,「教學優良 獎」備申請前一年之下 列各項資料送審。 (一)教學表現 1、學生課程意見調 查級分及質性意見。 2、教學投入:各學 期總授課時數及總授課人次。 3、數位教材及教學 凡為本校專任(含合聘)教師 (以下簡稱專任教師),在本校任教滿二學年以上,符合下列基本資格與教學優異表現,無違反教學倫理事項之情事者,均得提出申請。 一、基本資格 1、申請前三年累計四學期在本校皆有授課,並符合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規定。 2、配合執行學校教學相關規定事項,如準時完成課綱上網、送交成績等。 3、申請前二學期學生課程意見調查結果每門課程皆達四級分以上。 前項年資採計至進行遴選作業當年度一月三十一日。 二、教學優異表現 申請人應提出申請前一年之下列各項教學相關資料,以供「教學優良獎」遴選參考;有意願被推薦為「教學傑出獎」者,應提出申請前三年之教學相關資料。 1、學生課程意見調查結果。 2、學生學習成效。 3、教學投入:各學期總授課時數及總授課人次 (各科目學分數乘以選課人數後之加總)。 4、教學改進與創新。 5、教材、教學媒體或教法研發。 二、教學優異表現根據教育領導精神調整內容。
基本資格. (一)申請前三年累計四學期在本校皆有授課,並符合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規定。
基本資格. 甲級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G03010) 等具有太陽能設計或施工能力之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