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份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 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 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现场送达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送达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000号中山大厦00楼0000室(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黄女士收,电话号码:00000000000,邮编322200)。
a.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含标项)、投标人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等,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b. 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注: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标记的备份投标文件有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份投标文件. 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培特)收,电话:0571-87666115,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3@qszb.net,以便查收)。
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000000000@xx.xxx)。
备份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备份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0000000000@xx.xxx)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15.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5.5 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
备份投标文件. 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000000000@xx.xxx ,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各供应商须在线上完成解密电子加密标书,若有供应商发生解密异常时,可以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使用电子备份标书上传处理,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加密标书和电子备份标书解密均失败或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若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完成电子加密标书上传的,其电子备份标书也将无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备份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 份至代理机构,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 DVD 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 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