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关系 样本条款
委托代理关系. 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同指定乙方为代理人代其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运作。
委托代理关系. 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同指定乙方为代理人代其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运作,甲方清楚知悉甲乙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已认真阅读本产品协议有关条款,明确本理财计划为委托代理性质,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甲方做出的任何决策均出于自身独立的判断,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委托代理关系. 1、 甲方签署理财合同,乙方即受理甲方的交易申请;乙方在确认甲方的交易申请及成功扣款后,即视同甲方委托乙方将其理财本金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管理。
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有权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管理费等费用。
委托代理关系. 1、 甲方签署本协议书,即授权乙方或代理销售方在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从甲方交易账户扣划本协议书项下的理财款项,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投资计划、方式或范围进行投资和管理。
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有权根据本协议书及产品说明书等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管理费和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具体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以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约定为准。乙方及产品管理人据业务发展和投资管理情况,可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产品要素进行调整,但应在调整前通过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方式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甲方披露。
委托代理关系. 1、 甲方签署本协议,即授权乙方或代理销售方在理财产品合同约定的时间从甲方交易账户扣划本协议项下的理财款项,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管理。
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有权根据相关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合同等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管理费和销售费等费用,具体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以理财产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3、 东莞银行代理销售产品是由我行产品合作机构发行与管理,我行 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委托代理关系. 1. 本协议甲方是指从事投资活动,具有一定资金来源,享有投资收益的单位或个人;乙方是指产品发行及营运管理的银行或者乙方授权的理财产品代理销售机构。
2. 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已授权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依据乙方自身的投资经验和对市场的判断,将资金投资于理财计划约定的投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