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9772 号、大华审字[2022]00L00104 号及大华审字[2023]0024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为发行人出具的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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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发行人 年度、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9772 号、大华审字[2022]00L00104 号及大华审字[2023]0024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6862 号、大华审字[2022]008175 号、大华审字[2023]000290 号《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为发行人出具的 本所律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为发行人出具的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年度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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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经本所适当核查,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发行人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9772 号、大华审字[2022]00L00104 号及大华审字[2023]0024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年度的财务状况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7120号、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08443 号和致同审字(2023)第 110A006061 号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为发行人出具的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会计师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为发行人出具的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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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