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的責任 样本条款

客戶的責任. 8.1 客戶承諾: (a) 客戶須時刻負責其使用者認證的保密、應用及適當使用,並須於需要時採取有關行動或作出有關行為、事宜或事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i) 不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用戶認證,或允許任何其他人士接達電子交易設施; (ii) 不透過電郵寄發用戶認證; (iii) 不向在任何情況下聲稱其為耀才集團公司的代表,或顯示其為耀才集團公司的僱員或獲授權代表(耀才集團公司的客戶無須得悉使用者認證)的任何人士披露用戶認證; (iv) 銷毀密碼的正本印刷本(如有); (v) 更改客戶首次使用電子交易設施時的最初密碼,以及定期更改密碼; (vi) 客戶一旦用完電子交易設施,便立即登出電子交易設施;及 (vii) 在使用電子交易設施時,不讓客戶系統無人看管。 (b) 客戶不得就耀才集團公司允許以外的任何目的而使用或企圖使用電子交易設施; (c) 客戶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透過電話向耀才集團公司彙報用戶認證的任何遺失或不獲授權披露等事宜及其後於二十四(24)小時或耀才集團公司可能不時指定的其他期間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確認; (d) 客戶同意及確認,其須對於意外或在不獲授權情況下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用戶認證而負上全責; (e) 客戶不得及不得企圖干擾、修訂、反編譯、拆卸、反向工程、損毀、更改或在不獲授權情況下接達任何部分的電子交易設施、網站、流動網站及/或當中包含的任何軟件;及 (f) 客戶承諾,倘若客戶獲悉有任何其他人士作出第 8.1 (e) 條所述的任何行為,其會立即知會耀才集團公司。
客戶的責任. 識別代號及賬戶現時真正的持有人或授權使用人 客戶只可為自己的賬戶登記客戶自己的識別代號,亦只可為自己的賬戶設置電子直接付款授權。客戶必須是每項識別代號及每個提供予本行登記使用賬戶綁定服務及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服務的賬戶現時真正的持有人或授權使用人。當客戶指示本行代客戶登記任何有關快速支付系統的識別代號或賬戶,即確認客戶為相關識別代號或賬戶之現時真正的持有人或授權使用人。這對於流動電話號碼至為重要,皆因於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可被循環再用。
客戶的責任. 許可軟體產品是專門提供給那些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使用的,其本身並不能取代客戶在使用過程中所應做出的專業判斷、測試或者應當採取的安全保障措施。客戶應單獨對使用許可軟體產品的結果(包括對於使用許可軟體產品所設計出來的任何物品或項目之可靠性與準確性的測試是否足夠充分)負責。
客戶的責任. 不時提供予本行或滙豐集團成員的客戶資料如有任何變更,客戶同意從速(在任何情況下於30天內)以書面通知本行。客戶亦同意從速回覆本行或滙豐集團成員就提供客戶資料的任何要求。
客戶的責任. 7.1 客戶承諾: (a) 客戶須時刻負責其用戶認證的保密、應用及適當使用,並須於需要時採取有關行動或作出有關行為、事宜或事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i) 不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用戶認證,或允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服務; (ii) 不透過電郵寄發用戶認證; (iii) 不向在任何情況下聲稱其為交證的代表,或顯示其為交證的僱員或獲授權代表(交證的僱員無須得悉用戶認證)的任何人士披露用戶認證; (iv) 銷毀密碼的正本印刷本(如有); (v) 首次使用服務時更改最初的密碼,以及定期更改密碼; (vi) 客戶一旦使用完服務,便立即登出服務;及 (vii) 在使用服務時,不讓客戶系統無人看管。 (b) 客戶不得就交證允許以外的任何目的而使用或企圖使用服務; (c) 客戶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透過電話向交證匯報用戶認證的任何遺失或不獲授權披露等事宜及其後於 24 小時或交證可能不時指定的其他期間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確認; (d) 客戶同意及確認,其須對於意外或在不獲授權情況下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用戶認證而負上全責; (e) 客戶不得及不得企圖干擾、修訂、反編譯、拆卸、反向工程、損毀、更改或在不獲授權情況下使用服務或網站的任何部份或當中包含的任何軟件;及 (f) 客戶承諾,倘若客戶獲悉有任何其他人士作出第 7.1(e) 條所述的任何行為,其會立即知會交證。 7.2 客戶同意受到「網上私穩政策聲明」(交證可不時作出修訂)的約束,並根據該聲明指定的方式使用其個人資料。
客戶的責任. 客戶須在使用服務、戶口或進行本條款下的交易或行為時遵守所有適用法規。
客戶的責任. 不論是客戶或任何電話理財服務指定使用人,均不可:
客戶的責任. 客戶必須確保透過特快專櫃服務遞交的所有文件及物品,均為完整、準確並妥為簽署。本行有權拒絕處理任何不完整、不準確或未妥為簽署的文件及物品。
客戶的責任. 客戶承認並同意客戶有責任持續查察,以確保儲蓄戶口存有的可動用資金足以應付或履行(或兩者皆是)對本行或第三者的一切適用指示(包括任何自動轉賬或直接付款指示)、責任及負債,其中包括本行按自動轉撥服務的規定而可能執行的任何自動轉賬交易。
客戶的責任. 18.1 在不影響本條款第4 條(用戶名、密碼及驗證碼)的情況下,若客戶無重大疏忽、欺詐或過失,例如未能根據本行要求的安全措施妥善保管其電腦系統、用戶名、密碼、驗證碼或生物驗證憑證,客戶將不就任何未授權交易導致的任何直接損失或損害負責。 18.2 客戶同意就 (a) 可能針對本行、本行任何人員、僱員或代理發起的所有行動、訴訟及索賠,及 (b) 本行就下列各項而合理招致的所有損失、損害及合理成本及費用(包括任何法律費用)令本行、本行任何人員、僱員或代理免受損害並作出補償: (a) 客戶使用虛擬銀行服務及流動應用程式,本行維護或運營任何賬戶; (b) 本行接受任何指示或按指示行動或任何該等指示的任何撤銷、取消、更改或在全部或部分執行任何該等指示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而延遲; (c) 欺詐、疏忽或未經授權使用任何賬戶; (d) 本行收到指示及銀行按指示行動期間相關資產價格的任何波動; (e) 客戶在根據本條款或虛擬銀行服務或任何賬戶相關的適用法規履行其責任方面的任何違約; (f) 客戶在履行其合規義務的過程中未能提供完整、準確及最新的資料; (g) 客戶未能遵守本行就保護電腦系統、用戶名、密碼、驗證碼或生物驗證憑證的安全措施; (h) 保存、執行或遵守本條款或虛擬銀行服務、賬戶或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或網站有關的其他條款及條件; (i) 追回根據本條款應付銀行的任何款項或銀行可能不時通知客戶的任何其他條款和細則;或 (j) 因保護任何賬戶或與任何賬戶有關或由其產生的任何性質的任何法律訴訟, 前提是此等責任、索賠、成本、賠償、費用、行動或訴訟乃因銀行或銀行任何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的重大疏忽或有意違規而直接導致。 18.3 此補償於虛擬銀行服務、賬戶或本條款或上述相關任何其他條款及條件終止後應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