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期. 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20日历天(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内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证明书之日为准。
工程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或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工程工期. 1、 设计——以甲方书面委托为准,6个月
2、 施工——具备施工条件(具备施工场地,图纸及造价确定后,18个月)
工程工期. 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
工程工期. 詳工程進度表 乙方應負責依下列各階段工期內完成各該階段之工程。
(一) 自得開工日起400日曆天內(民國109.4.11~110.05.16),應完成送件申請使用執照。
工程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工程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7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
工程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40日历天。
工程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15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