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 样本条款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的 7 天后,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 8 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工程预付款. 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用于施工准备,金额一般为签约合同价的 10~30%。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金额: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 (含一年),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30%。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30%(含四项措施费),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 7 天内。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开始扣抵预付款:当付款额累计达合同价款的 %时 当付款额达到合同价款的 %时,预付款扣完。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额度为合同价的 20%,(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工程预付款. 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 (一般30天内)预先支付给公司的用以施工准备和购买所需主要材料的款项。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除。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公司在约定预付时间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停止施工,发包人需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发包
工程预付款. 工程量完成至 80%,支付工程总造价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