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机构 样本条款

投资合作机构. 投资合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为进行受托资金的投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从事受托投资或提供投资顾问等服务,具体职责以产品管理人与投资合作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
投资合作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主要职责为进行受托资金的投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从事受托投资或提供投资顾问等服务,具体职责以产 品管理人与投资合作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本理财产品投资合作机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理财产品管理人可根据产品实际运作情况,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调整理财投资合作机构。
投资合作机构.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依据理财产品投资管理需要选聘理财产品投资合作机构。
投资合作机构. 投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管理人有权根据理财产品运作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新增或调整投资合作机构,并提前 2个工作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投资合作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本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 的投资顾问等。本理财产品投资合作机构依据监管要求进行名单制管理,所有投 资合作机构均经过北银理财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准入标准和程序。
投资合作机构. 本产品的投资合作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深国 投信托有限公司等,上述机构符合广西北部湾银行投资合作机构准入标准,主要职责是为理财产品运作提供投资咨询以及管理等相关服务。
投资合作机构. 投资合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理财产品受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苏银理财已按投资决策流程对投资合作机构进行了准入,并持续开展投资合作机构的存续期管理。本产品投资合作机构包括:
投资合作机构. 指接受产品管理人的委托从事理财产品受托资金投资或提供相关投资顾问服务的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合作机构依据监管要求进行名单制管理,所有合作机构均经过北银理财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准入标准和程序。
投资合作机构. 投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主要职责为进行受托资金的投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从事受托投资或提供投资顾问等服务,具体职责以管理人与投资合作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 投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投资合作机构应是具有专业资质并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法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基金子公司、保险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等。
投资合作机构. 投资合作机构指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机构。投资合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为进行受托资金的投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从事受托投资或提供投资顾问等服务,具体职责以管理人与投资合作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本理财产品投资合作机构依据监管要求进行名单制管理,所有合作机构均经过恒丰理财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准入标准和程序。 本理财产品投资合作机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