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算对象 样本条款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同利A所有份额。
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级份额。
折算对象. 各层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该类优先级份额。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天盈 A 所有份额。三、折算频率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双佳 A 所有份额。
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优先级份额。 4、折算方式 份额折算日日终,优先级份额的份额单位净值调整为1.00元,折算后,优先级委托人持有的优先级计划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折算公式如下: 优先级折算后份额数=当次折算前优先级份额单位净值÷1.000×折算前优先级份额数 优先级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计划资产。上式中“优先级份额单位净值”小数点位数全部保留。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集合计划资产。
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优先级份额。 5、折算方式 份额折算发生日日终,优先级份额的份额单位净值调整为X元,X=1+【6.2%】 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合丰B 所有份额。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合享 B 所有份额。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增利 A 所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