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变更 样本条款

控制权变更. 如果在保险期限内,保单持有人发生控制权变更,则本保险单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将仅适用于上述控制权变更生效日之前发生的不当行为。保单持有人或列名母公司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上述控制权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控制权变更. 控制权变更是指: 人的代表。
控制权变更. 在本合同签订后,如果诚志股份将发生控制权变更,其必须事先通知空气产品
控制权变更. 是指如果在保险期限内:
控制权变更. 本保单提供的保险范围应仅适用于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之前实施的不当欺诈行为或不当专业行为的相关项。 投保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该等控制权变更。 所有通知均应发送给保险人相关分公司的负责金融类客户的核保人,并以收信人实际收到视为有效送达。 尽管该等控制权变更对保险范围存在影响,任何一方均应无权取消本保单(不支付保费除外) 且本保单的全部保费应视为在截至该等控制权变更日期时已全部赚取。
控制权变更. 若供应商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买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在合同终止之前,或作为终止的替代方案做出之前,买方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充分的履约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和专有信息的特别控制措施。为本条之目的,“控制权变更”系指以下任何一项:(1)直接或间接出售控制供应商或其最终母公司20%或以上的表决权的权益性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兼并、重组、资本结构调整、清算、要约收购或其他类似交易;或(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供应商或其母公司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或与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相关的资产。
控制权变更. 1、 如果甲方的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控股股东是指持有该方 50%以上股权/股份的股东)变更,或者北部湾港务集团不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甲方 50%以上股权/股份,则乙方和丙方有权按照各方商定的比例及价格收购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如果乙方和丙方中的任何一方的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控股股东是指持有该方 50%以上股权/股份的股东)变更,则甲方和另一非变更方有权按照各方商定的比例及价格收购直接控股股东变更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控制权变更. 实际控制人风险是国内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而债券投资人对于设置控制权变更条款的诉求源于以往中城建、南京雨润、复星集团等反面案例:第一,中城建设原股东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由 100%降至 1%,剩余 99%股权由北京惠农基金持有。该巨大变动引发了债券偿债压力甚至兑付的担忧,其点心债出现暴跌,触发债券协议中的提前赎回条款,最终本金未能赎回,触发违约事件。第二,2015 年 12 月传出郭广昌协助调查的消息,当天复星集团股、债齐跌,AAA 级的 10 复星债当天下跌 3.3%。第三,南京雨润集团董事长祝义才协助调查,雨润债延期兑付导致违约。
控制权变更. 14.1 如果本公司控制权因合并、通过计划或要约私有化而发生变化、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化、本公司与另一间公司合并后不再存续或H股不再于联交所上市,则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或授权人士须全权及绝对酌情决定是否提前任何奖励的归属日期。如果奖励的归属日期提前,则应使用规则[10.5]及 [10.7]规定的程序,但一旦知道变更的归属日期,归属通知应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发送予受规则[14.1]影响的选定持有人。 就规则[14.1]而言,「控制」定义见证监会发布并不时更新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控制权变更. 如发生控制权变更,投保人有权购买不超过八十四(84)个月的延长索赔报告期限。投保人必须在控制权变更发生后三十(30)天内提交延长索赔报告期限的书面请求,并支付保险人要求的附加保险费(须扣除本保险单项下的任何未满期保险费),前提是该请求已经过保险人同意并受保险人认为适当的的条款和条件约束。如果发生财务减值,保险人保留将任何延长索赔报告期限限制在九十(90) 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