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义务 样本条款

客户的义务. 1.2.1 客户应在每次审核之前及时、免费地向承包商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 1.2.2 客户应向承包商的审核组以及/或审核员披露所有跟认证的适用范围相关的记录,并允许他们进入与认证有关的相关机构,并且应当考虑倒班的情况。 1.2.3 客户应当指定一名或多名审核代表,担任客户的联络人,以支持承包商的审核员完成认证合同约定的服务。 1.2.4 证书颁发后,在认证合同有效期内,客户有义务将所有影响其管理体系、过程或被认证产品的重要变化通知承包商,特别包括: - 被认证管理体系的变化 - 被认证产品之设计或规格的变化 - 对公司结构和机构本身的变化;该点同样适用于倒班的执行和修改。 在合同期间若发生以下事件,客户也有义务通知承包商: - 影响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事故事件 - 任何产品或服务被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府执法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 1.2.5 客户有义务记录关于管理系统的来自公司外部的所有投诉,例如来自顾客的,以及所有针对客户的关于在认证标准要求范围内的被认证的产品或过程的投诉。客户应当采取合理措施,记录所使用的措施,并在审核中根据要求将其演示给承包商或审核员。 1.2.6 如要求,在审核期间,客户有义务向审核员递交与适用的认证标准所规定的规范文件和要求有关的所有通信及措施。 1.2.7 产品认证范围内,如果承包商认为对以上第 1.2.4 条所列之变化需要进一步的评审,在变化生效后,客户不得将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投放市场,直到承包商通知客户并确认这样做是安全的。 1.2.8 对于产品认证,一旦产品不再满足产品认证的要求,客户应通知承包商。 1.2.9 客户承诺始终符合认证要求,包括履行相应的变更。客户也承诺在认证有效期间持续并有效地运行该管理体系、过程或被认证产品。
客户的义务. 关于由或通过客户向 IBM 提供的所有个人数据,客户将作为单独的“数据控制者”,负责遵守所有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或类似的法规,例如(但不限于)欧盟指令 95/46/EC(以及实施该指令的法规),该指令规范个人数据(包括特殊数据类别)的处理,相应术语由指令(和实施该指令的法规)界定。 (i) 将任何个人数据添加到“内容”中以及 (ii) 使用“支持软件”和 IBM SaaS 之前,获取所有法律规定的必要之同意、授权和批准,并进行所有必需的披露。 客户确认并承认其自行负责“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数据,包括任何 IBM SaaS 用户代表客户与第三方共享的任何信息。客户单方面负责确定 IBM 根据这些使用条款处理任何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方式,包括 IBM根据客户指示信息进行此类处理不应该违反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
客户的义务. 4.1. 客户应保证其自身、代理人或第三方会及时迅速地向本公司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协助与合作,且不会因此给本公司产生任何额外的开支和费用。 4.2. 客户应向本公司免费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测试样品及配件、测试工装、测试与调试软件与数据、技术文档、信息文件、设计文件、耗材、配套人员等。客户必须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体系以及事故防范规定。 同时客户声明并保证其: (1) 具备相关法定资质、资格; (2) 委托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 (3) 客户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如客户违反前述保证,本公司有权 (1) 不通知客户而立即终止合同/订单;以及 (2) 要求其退还测试报告或认证证书等(如有)。 4.3. 如果客户延迟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信息,或客户测试样品及配件、测试工装、测试与调试软件与数据、技术文档、信息文件、设计文件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或客户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体系不符合工厂检查、实验室评估要求,或客户提供了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或客户无法提供适当的协助或合作,从而导致工作需要重做或工作进程发生延迟,由此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复测费、复审费、差旅费、人工费等)应由客户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客户和本公司约定了服务的固定价格或最高价格,本公司仍有权对额外产生的成本另行收费。 4.4. 确保允许本公司的代表在需要时进入执行服务的场所,并采取所有措施消除或排除执行服务中的障碍或干扰。 4.5. 如有需求,提供执行服务所需的特殊设备和人员。 4.6. 无论本公司通知要求与否,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实施服务环境、场所和装置的安全。 4.7. 对于任何委托、样品或实验室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实际或潜在危险或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有害或爆炸元素或物质、环境污染或中毒的存在危险,要事先通知本公司。 4.8. 按照和第三方的任何有关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及法律,全面行使全部权利和清偿全部债务。 4.9. 客户不能用经济压力(如拒接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商务限制(如把本公司拉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或禁止其他公司与本公司合作)、诋毁或损害本公司公众形象及商誉等方式恐吓威胁我方工作人员修改结果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检验报告、证书、专家报告等)。
客户的义务. 4.1. 转售限制 客户不得向区域外的分销商、转售商或最终用户销售、分销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产品。供应商可不时要求客户提供证据和/或对客户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遵守该义务。 4.2. 资质 客户保证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取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资质和许可,应要求向供应商提供许可副本,并向供应商告知许可的任何更新或变更。客户应随时向供应商告知区域内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
客户的义务. 6.1 客户应该保证 Losma 人员操作的场所安全,并确保提供给 Losma 员工本人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合规性,从而使员工能够提供完全符合现行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协助服务。如果 Losma 员工生病或发生事故,无论如何客户必须自行承担费用并保证必要的医疗协助和/或医院急救护理。 6.2 为了正常高效地提供技术援助服务,客户还必须:
客户的义务. 该客户保证:他是该货物的货主,或是该货主授权的代理人;他不仅是为自己并做为被授权的代理人代表该货主接受这些服务条件的。
客户的义务. 14.1 客户必须: 14.1.1 在任何时候保持设备处于设备制造商建议的环境当中; 14.1.2 只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或者爱克发书面建议有关设备护理和操作的指引和建议使用设备;以及 14.1.3 不允许爱克发代表以外的其它人员修理设备的任何部份。 14.2 客户应保证爱克发的代表能充份自由地察看设备以及查阅客户所保存的使用记录,以便爱克发能够履行此处所述职责。 14.3 客户应为爱克发提供其为履行职责而合理要求的有关设备及其应用、使用、位置和环境的数据。 14.4 客户在爱克发的代表、工作人员和代理商察看其厂房时,应采取确保上述人员安全所须的措施。客户并应就爱克发及其代表、工作人员和代理商在提供服务期间分别对其人身或财产所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支出和伤害作出弥偿。
客户的义务. 11.1 作为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代价,客户应: (a) 将约定价格中任何无争议的金额支付给供应商根据第12条通过电子邮件或数字平台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b) 合理允许供应商为提供服务之目的在合理时间进入客户的工作场所,如适用;及 (c) 提供供应商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合理要求的、以及客户认为对该目的合理必要的信息。
客户的义务. 3.1 托运人须确保运送物品妥善装入适用于运送物品性质及重量的箱子、包装物或容器内,以使运送物品完整无缺,并确保内外包装完好,在运送过程中不会出现撕裂或损坏、封口破损或两个黏合面撕开的情况。 3.2 托运人须因应运送物品的性质及重量确保运送物品适当地包装于一个有足够保护力和强度的盒子或容器,以保护它在合理的搬运过程中免受损伤。
客户的义务. 3.1. 与本公司订立任何交易或业务的客户,特此保证客户乃货主或其授权代理人,而且同意接纳、并代表货主接纳本条款。 3.2. 倘若客户以货主的代理人身分行事,客户亦向本公司承担个人责任(但不损及本公司针对货主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补偿),因而就有关交易或业务而言,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及货主共同及各别强制执行本公司的权利或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给本公司的任何款项的追讨权利)。 3.3. 客户保证对影响其业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买卖条款及所有其他相关事项,有合理的认识。 3.4. 客户同意在本公司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本公司提供所有必需和有关的数据,以便本公司能提供服务。 客户明白本公司必须根据该等信息制订物流服务计划及进行物流服务操作,如果客户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该等信息,嘉里有权要求客户支付因延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