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杭钢集团。根据杭钢集团提供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工商档案等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钢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30490399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 00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利明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日期 1963 年 8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04 年 12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 (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杭钢集团提供的资料,杭钢集团为依法设🖂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 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一)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收购报告书》,收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一)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翁毓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503051949********,住所/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