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三款及修正第四款條文適用的優先順序 样本条款

新增第三款及修正第四款條文適用的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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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 責任限制 15.1 由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與任何其他軟件及設備均是「按現狀」基準提供。使用服務及透過服務而獲取之軟件及設備之風險均由客戶承擔。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中心

  • 招标文件 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交易概述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通过后执行。协议内的单笔交易可以不再进行关联交易审查。” 因人民币债券业务属于日常业务,交易频繁,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点。故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此类业务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 鉴于前期签订的统一协议已经到期,本次系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债券业务的续签协议,本批协议对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明显影响。 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与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 20 本公司产品帐户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6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60

  •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使用限制 持卡人持卡片表面無凸字卡號之信用卡,如特約商店以人工手動壓印卡面凸字方式進行刷卡交易時,上述卡片因無法拓印出卡號,將無法進行交易。本行未限定需採連線授權方可使用,於飛機上之使用方式與一般凸字信用卡相同,惟因飛機上須採離線交易,可能因收單機構提供航空公司之刷卡設備及與其約定交易金額限制不同而產生無法交易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