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一式 样本条款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各持*份。协议只作为该项目投标时使用,自项目立项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结题验收通过之日终止。如该项目未获得立项,此协议自动作废。
本协议一式. 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有 份、乙方 执有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代表(盖章)单位代表(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1: 处置价格和其他相关费用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签订,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合同未列明的,以双方的注册地址或身份证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无论是否为各方人员签收或拒绝签收或查无此人、已迁址等,均在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的,电子邮件到达收件人服务器即视为送达。送达地址还可作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 份, , 各执一份,证人 , 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