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金的兑付 样本条款

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8 年的 4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续年度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1】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6】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从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即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2月 14 日),分别偿付本金的 20%、20%、20%、20%、20%。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 期债券本金按上述安排偿还后,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当年应兑付债券本金金额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即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 3 年至第 7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1 月 18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注销投资者回售的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金的兑付. 1.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 7 年末每年 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金支 付日为 2019 年 7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7 月 1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 不计)。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15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
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偿付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选择回售部分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该 部分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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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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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 适用情形 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将被剔除,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原则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 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