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样本条款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广东千福田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出具的粤千福田资评报字[2019]B030 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9 年 4 月 12 日),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如下: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 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资产基础法。由于房地产企业整体转让市场信息公开机制未健全,信息不透明,难以取得相同或类似非上市企业整体转让市场交易案例,且被评估单位企业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与上市房地产企业可比性较差。因此,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委托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处于成长期,且尚未有房地产项目开发,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情况数据较少,未来收益难预测。因此,本次评估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鉴于本次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且被评估单位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主要资产为土地,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广东湛蓝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 资产账面价值 259,200.78 万元,评估价值 259,682.17 万元,评估增值 481.39 万元,增值率 0.19%。 负债账面价值 3,070.00 万元,评估价值 3,070.00 万元,评估增值 0.00 万元,增值率 0.00%。 净资产账面价值 256,130.78 万元,评估价值 256,612.17 万元,评估增值 481.39 万元,增值率 0.19%。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 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 000247 号)。评估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 评估对象:河钢乐亭全部股东权益价值。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鉴于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 1763 号)有 效期已过,天健兴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 1863 号),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兴化化工拟收购新能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新能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兴化新能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7,444.88 万元,评 估价值为 87,442.04 万元,减值额为 22.85 万元,减值率为 0.03%;负债账面价 值为 8,636.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8,636.00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8,808.88 万元,评估价值为 78,786.03 万元,减值额为 22.85 万元,减值率为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相关审计、评估数据和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最终交易作价,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标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江苏普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就无锡铧安拟增资扩股事宜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的苏普评报字(2021)第 017 号《评估报告》(评估 基准日:2021 年 2 月 28 日),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如下: 473,626.6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73,626.68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3.24 万元,评估价值为 5,508.30 万元,增值额为 5,531.54 万元,增值率为 23,801.81%。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整体评估,并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根据《嘉达科技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102,459.58 万元,相比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2,463.42 万元,增值率 2.46%。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已完成。根据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2 月 29 日为评估 基准日,采用收益法,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5,560.00 万元。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Related to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标的公司 本公司及其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公司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 000 号法定代表人:脱利成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BPHDJ41M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棉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祁连山持有祁连山水泥 100%股权,中 国建材系祁连山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祁连山水泥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祁连山水泥资产总额 1,257,096.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807,992.45 万元, 2022 年 1-5 月营业收入 291,074.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6,928.99 万元。 祁连山水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福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 5 号奥体正祥城 6 号楼 1-7 层注册资本:69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19 年 3 月 22 日 开业日期:2019 年 10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眼科医院;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前股权结构:湖南亮视视界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0.7246%股权;湖南共济同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7.5362%股权;福州新视线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7391%股权。 收购后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0.7246%股权;湖南共济同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7.5362%股权;福州新视线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7391%股权。 福州爱尔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 相关说明 19.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9.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3.6.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 A‌

  • 药品费 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由医生开具的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书的国产或进口药品的费用。但不包括营养补充类药品,免疫功能调节类药品,美容及减肥类药品,预防类药品,以及下列中药类药品: (1)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单方、复方中药或中成药品,如花旗参,冬虫草,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蛤蚧,珊瑚,狗宝,红参,琥珀,灵芝,羚羊角尖粉,马宝,玛瑙,牛黄,麝香,西红花,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车,阿胶,阿胶珠,血宝胶囊,红桃K口服液,十全大补丸,十全大补膏等; (2) 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如鹿茸,海马,胎盘,鞭,尾,筋,骨等; (3) 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等。

  • 不动产所得 一、 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