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本次换股交易中,当且仅当环旭电子满足下列条件: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交割日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专项交割审计报告。其中对于交割审计基准日的选择,如果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包括 15 日)之前,则以上月月末 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如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以当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失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补足,交易对方应在交割完成后且专项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日内按照本次发行前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补足的金额以专项交割审计报告中的相应金额为准。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在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之间,若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净资产增加 (包括但不限于因经营实现盈利导致净资产增加等情形)的,则增加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若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净资产减少(包括但不限于因经营造成亏损导致净资产减 少等情形,但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认可的事项/情形除外)的,则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按本次交易前其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期间损益的确定以兆易创新与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对于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如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地产集团享有;如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减少部分由地产集团进行补偿,具体方式为减少本次交易项下上市公司应支付给地产集团的现金对价金额,不足部分由地产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以资产交割日所在月份前一个月最后一日作为标的资产的交割审计基准日,由上市公司聘请地产集团认可的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双方确认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之依据。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止(含交割日当日),标的资产产生的利润、净资产的增加均归公司享有,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发生亏损或损失或净资产的减少,则由交易对方按本次交易中对应出售的股权比例向公司补偿。上述过渡期间损益及净资产的增减情况将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交割日相关专项审计后的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