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集、召开审议晋西装备与晋西集团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晋西装备与晋西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交易定价等方面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与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原因是为了有利于在前期市场培育成本已支出的条件下,在边际收益变高的期间获得更多的收益。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参与本次认购的关联方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股票认购对象资格。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经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及长期发展,定价公允、合理,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确定,履行了必须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以长远利益为导向,符合各相关方利益,从长远看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上事项,并同意将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一致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的发展,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孙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 储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以市场行情为准,价格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在公司风险控制范围之内,通过整体交易安排,能够维护海外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高海外并购控股子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公司海外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基于 CDN-VIDEO 两位少数股东的任职承诺及卖出期权的约定,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向其提供借款,能够维护海外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少数股东将其持有的 CDN-VIDEO 股权质押给香港网宿作为香港网宿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本事项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整体交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