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Clause in Contracts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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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甲方指定本单位专人负责委托的采购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确认采购资金已落实及明确资金来源。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负责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采购意向。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甲方应当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甲方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复文件。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如采购进口产品,甲方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复文件。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所需的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服务要求(包括期限、付款方式等)及合同主要条款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甲方应当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核心产品。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因采购需求内容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的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甲方应负责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委派人员参加开评标会议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开标会议代表进入 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资格审查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共同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甲方授权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外,采购人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所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开标会议代表不得为同一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14、 甲方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15、 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为保证合同签署时的合法性,甲方应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书面原件。 16、 甲方应自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7、 甲方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18、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处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方面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为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协助,并审核确认相关的答复函件。 19、 发布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如有)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甲方不得擅自终止采购活动。 20、 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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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委派人员参与开评标会议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授权开标会议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资格审查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所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开标会议代表不得为同一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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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基础资料及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等书面材料,并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甲方可依法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甲方可依法结合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在招标公告中规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须依照其规定)。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在政府采购规定的期限内有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权利。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依约接收代理成果及相关资料。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提出具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应依法委派一名采购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工作,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甲方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本委托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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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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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服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负责答复有关采购需求方面的询问或质疑,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同时应当核查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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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甲方指定本单位专人负责委托的采购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确认采购资金已落实及明确资金来源。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负责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采购意向。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甲方应当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甲方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复文件。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如采购进口产品,甲方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复文件。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所需的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服务要求(包括期限、付款方式等)及合同主要条款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甲方应当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核心产品。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因采购需求内容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的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甲方应负责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委派人员参加开评标会议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开标会议代表进入 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资格审查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授权委派 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共同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 甲方授权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外,采购人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所委派 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开标会议代表不得为同一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14、 甲方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15、 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为保证合同签署时的合法性,甲方应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书面原件。 16、 甲方应自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7、 甲方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18、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处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方面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为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协助,并审核确认相关的答复函件。 19、 发布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如有)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甲方不得擅自终止采购活动。 20、 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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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甲方指定本单位专人负责委托的采购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确认采购资金已落实及明确资金来源。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负责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采购意向。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甲方应当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甲方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复文件。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如采购进口产品,甲方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复文件。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所需的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服务要求(包括期限、付款方式等)及合同主要条款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甲方应当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核心产品。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因采购需求内容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的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甲方应负责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委派人员参加开评标会议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开标会议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资格审查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共同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甲方授权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外,采购人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所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开标会议代表不得为同一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14、 甲方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15、 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为保证合同签署时的合法性,甲方应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书面原件。 16、 甲方应自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7、 甲方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18、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处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方面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为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协助,并审核确认相关的答复函件。 19、 发布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如有)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甲方不得擅自终止采购活动。 20、 甲方应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21、 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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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委托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并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项目,应保证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已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已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进行意向公开公告。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凡是涉及到要安装使用软件的,必须购买正版软件,并落实购买正版软件的预算资金,没有落实购买正版软件预算资金的,乙方将拒绝实施采购。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甲方应按照《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87 号令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保证提出的资格要求、技术指标、参数、服务要求、评分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其他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相关质量、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后, 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尽快提出,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或由双方共同请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会商。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 14号)第一条第(四)款“规范采购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能够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金……”的规定,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如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项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并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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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权利,承担委托招标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如有特殊招标要求,应在委托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参加乙方组织的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确定以下列 B 方式按照法定程序抽取评审专家: A、 委派人员参加专家抽取程序; B、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抽取评审专家。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参与评审工作的采购人代表,不参与开标活动。还可以委派纪委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对开标工作实施监督,参与开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进入评标现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采用 B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A、 甲方派代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向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B、 甲方委托乙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向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同时应当核查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3、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 方自行承担。 14、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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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以政府采购授权书为准)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盖章确认。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甲方应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关于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方面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的答复,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协助并书面确认答复内容。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甲方负责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和资格性审查方面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的答复,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答复说明,并委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答复说明统一向询问、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14、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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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指定人员姓名:黄少华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Email: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甲方已依法确定采购方式,落实资金来源。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差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如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的,甲方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向乙方提供最高限价。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负责答复有关采购需求方面的询问或质疑,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委派人员参与开评标会议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授权开标会议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资格审查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所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开标会议代表不得为同一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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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服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本协议约定由乙方直接答复的内容除外。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同时应当核查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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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甲方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同时授权一至三名工作人员作为本采购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处理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甲方在采购项目送交乙方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详尽采购需求,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服务标准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料。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负责校核采购文件。对乙方提交的采购文件,甲方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校核、确定意见。甲方不得利用校核、确认采购文件之机,增加有碍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甲方如需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在提交已确认采购文件的同时一并将其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提交给乙方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评审委员会(指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下同)的组建由乙方在同级或上一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实际所需专家人数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推荐,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推荐专家的,甲方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甲方应在乙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在限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 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内容、招投标文件和有关行业规定组织验收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甲方应当配合、协助乙方处理所委托采购项目的答疑、投诉等各项工作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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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甲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支持节能、环保等有关采购政策,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甲方应依法确定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负责所委托项目的采购方式等有关送审报批手续。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指定 XXXXXX 同志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本次委托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书面材料,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甲方可以委派有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指派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书面授权与本项目供应商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专业人员代表甲方出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法定情形逾期确认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款项支付事宜。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根据需要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的现场。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妥善保管甲方内部采购材料,与乙方协商自行或委托乙方保管采购文件等档案材料,配合作好签收、调阅记录。 以上事项甲方若授权甲方某内设机构负责实施,签订本协议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函,并说明本项目以后相关往来书面材料所需公章可用授权函里所授权的公章加盖,否则加盖公章必须与本协议一致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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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甲方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甲方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人。被委派人员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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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委派人员参与开评标会议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授权开标会议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资格审查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所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开标会议代表不得为同一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 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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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4、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5、 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相关信息公告发布内容。 6、 委托乙方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7、 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出具授权函通知乙方。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选取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委派人员参与开评标会议的,须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授权开标会议代表进入 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资格审查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所委派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开标会议代表不得为同一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甲方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9、 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0、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2、 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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