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證金. 4.3.1 本計畫之申請保證金金額為○○元。 說明 由主辦機關依實際需求,考量申請人無故不參與評審、簽約,造成主辦機關重新辦理之 損失額度定之。
申請保證金. 4.4.1 本案之申請保證金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4,000,000 元。
申請保證金. 2.6.1 申請保證金額度 本案申請保證金為新臺幣 250 萬元整。
申請保證金. 新臺幣 50 萬元整。
申請保證金. 4.3.1 申請保證金金額及繳納期限
申請保證金. 4.3.1 本計畫之申請保證金為新臺幣 1,000 萬元整。申請保證金之有效期應自收件截止日起算六個月,如主辦機關要求延長至簽約完成時止,申請人應配合辦理不得拒絕,如申請人拒絕配合辦理時,則不得成為本計畫之最優申請人。
申請保證金. 4.3.1 本案之申請保證金金額為新臺幣 15 萬元。
申請保證金. 4.3.1 申請保證金額度 本案之申請保證金為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整。
申請保證金. 請參閱本招商文件第 4.3.1 條填入。 13.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之範圍及其所需土地使用期限:請參閱本招商文件第 3.1.10條填入。 14.主辦機關依促參法第 5 條規定授權或委託事項:請參閱本招商文件第 2.1.4 條填入。 15.
申請保證金. 4.3.1 本計畫之申請保證金金額為○○ 元。 說明 1.由主辦機關依實際需求,包括考量申請人無故不參與評審、簽約,造成主辦機關重新辦理案件之損失額度定之。 2.多數個案會參酌政府採購法中有關「押標金保證 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中有關押標金之規定, 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金額之 5%為原則,且不逾新台幣 5,000 萬元之方式定之。